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略)
招标序号:(略)
招标单位:**县(略)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5日
招标代理机构:**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工、(略)
质量要求:(略)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资质等级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1 | **县鼎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略).00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叶州丽 | 浙(略) |
2 | **万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略).00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钟仁旺 | 浙(略) |
3 | **亿诚建设有限公司 | (略).00 | 建筑工(略) | 宋建中 | 浙(略) |
4 | **富宇建设有限公司 | (略).00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郎雪君 | 浙(略) |
5 | **县鸿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略).00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程辉 | 浙(略) |
公示时间:(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略)。
公示单位(盖章):**县振松公共服务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盖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6日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