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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东路16号**角三区二层211-2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 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2024-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
1.3采购方式:√磋商 □询价
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1.4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
1.5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
1.6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服务要求描述 |
1 | ****2024-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 | 1 | 项 | 一、项目概况 1.食堂****税务局园艺路18号办公楼五楼,面积约90平方米,就餐总人数约在80-150人之间,食堂设备设施齐全,水、电、厨用燃烧油等配套设施到位。 2.采购人提供食堂饭厅和食堂现有加工间、售饭间、周转库房、厨房设备、设施。 3.房屋用途为食品加工服务。食堂承包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超范围经营或租赁给第三方。 4.水、电、厨用燃烧油费用、劳保用品供给由采购人承担。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1.7合同履行期限:1年。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2.3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2.4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获取时间:2024年4月13日至2024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时间,下同)。
3.2获取地点:****(****市**东路16号**角三区211-218室)。
3.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邮寄获取采购文件的缴纳费用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 0010 1370 0157 972
3.4 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的信息有(邮寄获取时提供,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不须提供):
邮寄采购文件申请表(参考格式如下)
一、项目信息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二、供应商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获取文件的汇款账号 | |||
收件人姓名 | 联系电话 (手机号) | ||
电子邮箱 | |||
收件地址 |
注:上述格式仅供参考,但要求其提供的信息必须包含,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有效完整信息的,不予办理邮寄手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采购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供的信息核对,不代表其竞标资格的确认;竞标资格最终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3.5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无需任何材料,到获取地点现场获取。
(2)邮寄获取:供应商将本公告3.4条款要求的信息按上述规定的时间以邮件主题(“****2024-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获取采购文件信息”)将本公告3.4条款要求的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yzlzblz@vip.****.com);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本公告3.4条款要求的信息和收到邮寄款(含手续费,即350元)后 1 个工作日内寄送。
温馨提示:当日下午5时后收到邮件的视为下一日收到。为核实供应商邮寄获取采购文件是否成功,请供应商在发送邮件后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确认情况。
4.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4月26日9时00分;
4.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9时30分;
4.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东路16号**角三区二层211-218室),逾期送达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1时间:2024年4月26日9时30分截标后
5.2地点:****(****市**东路16号**角三区二层211-218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1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4年4月26日9时30分截标后为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市**东路16号**角三区二层211-218室),参加磋商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7.2公告媒体:
本项目采****总局****税务局**频道(http://guangxi.****.cn/liuzhou/)、****网站(http://www.****.cn/)上发布。
8.1采购人信息
地 址:**市**区园艺路18号
联系方式:韦柳 0772-****902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东路16号三区二层211-218室
联系方式:杨启帆、田京灵 0772-****669、****109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启帆、田京灵
电 话:0772-****669、****109
****
2024年4月 日
序号 | 名称 | 具体内容和要求 | ||||||||||||||||||||||||||||||||
1 | 采购项目 | ****2024-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 | ||||||||||||||||||||||||||||||||
采购预算 | 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 |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 | |||||||||||||||||||||||||||||||||
公告媒体 | ****总局****税务局**频道(http://guangxi.****.cn/liuzhou/)、****网站(http://www.****.cn/) | |||||||||||||||||||||||||||||||||
2 | 采购人 | 名称:**** 地址:**市**区园艺路18号 联系方式:0772-****902 联系人:韦柳 |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市**东路16号三区二层211-218室 联系方式:0772-****669、****109 联系人:杨启帆、田京灵 | ||||||||||||||||||||||||||||||||
4 | 供应商产生方法 | √公告 □供应商库抽取 □专家和采购人推荐 | ||||||||||||||||||||||||||||||||
5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4.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
6 | 项目现场勘察 | √不组织 □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 | ||||||||||||||||||||||||||||||||
7 | 提交样品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____________ | ||||||||||||||||||||||||||||||||
8 | 联合体 | √不接受 □接受 | ||||||||||||||||||||||||||||||||
分包 | √不接受 □接受 | |||||||||||||||||||||||||||||||||
9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本项目为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项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1.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为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15%,微型企业扣除15%。 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或者分包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报价5%~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_5_%。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无_______ 注:享受采购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必****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 ||||||||||||||||||||||||||||||||
10 |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 无 | ||||||||||||||||||||||||||||||||
11 | 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料(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和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相关资料。 除磋商文件要求必要的原件核对外,对于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供应商可不提供纸质材料(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在线查询网页链接,以供核实)。 | ||||||||||||||||||||||||||||||||
12 |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澄清或修改通知发出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否则视为已经收到。 | ||||||||||||||||||||||||||||||||
13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4年4月26日9时30分(**时间) 地点:****(****市**东路16号**角三区二层211-218室) | ||||||||||||||||||||||||||||||||
14 |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4年4月26日9时30分后(**时间) 地点:****(****市**东路16号**角三区二层211-218室) | ||||||||||||||||||||||||||||||||
15 | 磋商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1%,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2000.00)。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收款人户名:********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00074537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磋商保证金)。 | ||||||||||||||||||||||||||||||||
16 | 磋商响应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
17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 壹 份 副本 贰 份 电子文件 壹 份(□盖章签字后的扫描件,R Word) 注:单册纸质响应文件厚度不宜超过40mm(含封面及封底),超过此厚度的建议分册装订。 | ||||||||||||||||||||||||||||||||
18 |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前不得拆封 | ||||||||||||||||||||||||||||||||
19 | 信用查询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审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_本项目初步审查评审截止时间止。_ □供应商自行查询上述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____________ | ||||||||||||||||||||||||||||||||
20 | 提供服务的时限、地点、方式 | 提供服务的时限:1年。 提供服务的地点:****。 提供服务的方式:驻场服务 | ||||||||||||||||||||||||||||||||
21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 具体详见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和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约定条款。 | ||||||||||||||||||||||||||||||||
22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 ||||||||||||||||||||||||||||||||
23 | 全区税务系统代理费用标准 | (1)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费率基础上,下浮30%执行。即: 全区税务系统代理费用=采购代理标准费用×(1-30%)。 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费率(未下浮30%):
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税务系统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标准费率)=1+2.8+2.75+14+2=22.55(万元) 合计收费(标准费率下浮30%)=22.55×(1-30%)=15.785(万元) (2)代理费用汇到如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东葛支行 开户行行号:302****29137 银行账号:8113 0010 1370 0157 972 | ||||||||||||||||||||||||||||||||
24 | 定标原则 | 1.采购人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 ①最低评标价法: □ 随机抽取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R ②综合评分法: □ 随机抽取 R其他,得分相同时,以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 ||||||||||||||||||||||||||||||||
25 | 其他规定 | 1.本磋商采购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采购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磋商采购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进行本****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采购方。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产生。
1.4 “磋商小组”是依据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磋商采购活动职责的3人以上单数的磋商成员。
1.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6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1.7 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6.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勘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政策支持与其他规定
8.1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8.2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磋商文件的组成
9.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9.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9.3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9.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0.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 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0.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1.偏离
11.1 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实质性和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
11.2 除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仅限标注“★”)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2.一般要求
1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2.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2.4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2.5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13.1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3.1.1 商务部分
★(1)磋商响应声明函(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除提供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必须提供,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
★(2)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必须提供,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
★(3)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必须提供,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
★(4)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填报该表时,应按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要求,结合自身响应情况对商务条款逐条响应,未逐条响应的视为磋商无效。)(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必须提供,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
★(5)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必须提供,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
②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
③供应商竞标本项目时上一年度(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公司的,****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报表);(必须提供,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
④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无纳****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
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供应商无缴****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
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
⑦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必须提供,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3.1.2 技术部分
★(1)服务方案(必须提供,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
★(2)技术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填报该表时,应按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条款要求,结合自身响应情况对技术服务条款逐条响应,未逐条响应的视为磋商无效。)(必须提供,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
★(3)服务承诺(必须提供,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
(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其他资料
13.2 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3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3.4 在磋商过程中,****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3.5 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的对应内容处注明。
13.6 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4.报价
14.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报价应为完税价。
14.2 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4.3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5.磋商保证金
15.1 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5.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1%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5.3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5.4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6.磋商响应有效期
16.1 磋商响应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7.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中的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7.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响应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注明“正本”或“副本”后,做密封封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8.2 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8.3 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18.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 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和指定地点提交。
19.2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小组应当拒收。
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0.1 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0.2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磋商小组
21.1 磋商与评审****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2.初步审查
22.1 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
(2)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情况查询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4)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5)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认定;
(6)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23.澄清
23.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磋商
24.1 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24.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4.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4.5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
24.6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确定磋商的轮次。
24.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4.8 磋商结束后,****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5.最后报价
25.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原则上不得少于3家,****小组同意也可为2家(根据《****总局****税务局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总局****税务局系统目录外标准下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5.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原则上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小组同意也可为2家(根据《****总局****税务局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总局****税务局系统目录外标准下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或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
26.最后报价评审
26.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1)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
26.3 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正最后报价后的报价。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后评审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最后评审报价)×价格分
27.综合评审
27.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7.2 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27.3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8.提出成交供应商
28.1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小组同意也可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8.2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9.确定成交供应商
29.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9.2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9.3 采购人自行组织磋商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
30.磋商终止
30.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磋商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小组同意也可为2家的情形外(根据《****总局****税务局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总局****税务局系统目录外标准下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1.重新评审
31.1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32.保密
32.1 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3.禁止行为
33.1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3.2 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报价,其本次磋商报价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活动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4.成交信息的公布
34.1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信息。
34.2 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磋商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34.3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在公告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35.成交通知
35.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6.履约保证金
36.1 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6.2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7.签订合同
37.1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37.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8.采购代理服务费
38.1 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9.询问、质疑、投诉
39.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9.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供质疑函原件,并有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磋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函由授权的磋商代表签字的应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
40.其他规定
40.1 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1.文件解释权
41.1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小组构成:****小组分别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 评审依据:评委将以磋商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及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再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只有资格性评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详评。
(二)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三)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本办法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序号 | 评审因素 | 考核内容 | |
1 | 报价分 (满分30分) | 磋商报价 | (1)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评审价只是作为磋商评审时使用。最终供应商的成交金额=最后报价。 (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本项目为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评审价=最后报价。 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下列情形: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本项目属于餐饮业,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中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 (3)以进入详评的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即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 (4)某磋商供应商价格分 = (有效磋商供应商最低报价/某有效磋商供应商报价)×30分 |
2 | 技术分 (满分50分) | 服务方案 (满分12分) | 一档(6分):服务方案基本满足采购人食堂服务要求。 二档(9分):服务方案可行性较强,针对性较强,作业流程较为简单,尚能满足采购人食堂正常供应要求,针对本项目各个工作环节(如食品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食品安全承诺)制定有计划方案和相关措施,内容简单。 三档(12分):服务方案可行性强,针对性强,有具体的作业流程,对采购人现有的食堂的工作要求能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对采购人有实质性的帮助;满足采购人食堂正常供应要求,并针对本项目各个工作环节(如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卫生管理控制、食品安全承诺等)制定有计划方案和相关措施,内容详细,方案科学合理,具有预见性及可操作性。 |
管理制度 (满分9分) | 一档(0分):未提供管理制度。 二档(3分):有简单的管理制度。 三档(6分):供应商提供的管理制度能确保食品安全,能组织卫生管理与保障,并且制度中包含了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卫生检查制度和食物储存管理制度。 四档(9分):供应商提供的管理制度能确保食品安全,能组织卫生管理与保障,并且管理制度包含了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卫生检查制度、食物储存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至少包含出勤及请假管理制度、保密制度、违反工作纪律处理规定),规章制度明确规范,有针对性。 |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满分9分) | 一档(0分):未提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提供的预案与本项目不相符。 二档(3分):对基本的停水停电情况有应对措施,保证正常供应餐食。 三档(6分):食堂停水、停电膳食正常供应:每日储备用水,绝对保证膳食供应。仓库有足够一餐膳食的原料安全库存,以防止意外等造成的原料供应脱节。 四档(9分):满足三档基础上,制定详细的爆炸、起火、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食堂全体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小组,以防万一。 | ||
拟投入人员素质 (满分20分) | (1)大厨资历分(满分10分) 供应商拟投****酒店任职工作经历或有在食堂工作经历的得10分,满分10分。 (2)厨师(红案、白案)(满分10分) 供应商拟****酒店任职工作经历或有在食堂工作经历的,每人得5分,满分10分。 注释:以上人员提供相关证书或工作履历情况复印件。同一人不允许同时任多个岗位,一人多证可以重复加分。未提供有效工作履历证明的复印件,不得分。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 ||
3 | 商务分 (满分20分) | 业绩 (满分10分) | 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止,供应商每具有一个类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业绩的得2分,满分10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者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该业绩不得分) 。 |
信誉 (满分10分) |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证书复印件1项得2分,满分10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且该证书能在**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查询到,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 | ||
总得分=1+2+3 |
在响应文件通过资格和符合性评审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顺序推荐3名成交****小组同意的,也可推荐2名)。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总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采****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其余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重新进行采购活动。
(合同封面) 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 □否
合 同 类 别:技术服务类
采 购 合 同
(年 度 )
项目名称:
(分标子项目):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名称):
乙方(供应商名称):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参照《****政府采购法》,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采购方式、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的承诺,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需求、磋商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
(4)甲、乙双方商定确认后的补充协议
(5)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服务(详见附件:服务内容一览表)。
3.服务时间、合同金额
本合同服务时间为1年(即从2024年 月 日起至2025年 月 日止),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合同签订地
**壮族自治区**市**区
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序号 | 内容 |
1 | 合同名称:****2024-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 合同编号: |
2 | 甲方名称:**** |
甲方地址: | |
甲方联系人: 电话: | |
****银行名称: 账号: | |
3 | 乙方名称: |
乙方地址: | |
乙方联系人: 电话: | |
****银行名称: 账号: | |
4 | 合同金额: |
5 | 服务时间、履行期:1年,具体时间从2024年 月 日起至2025年 月 日止,即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合同期满,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提供本合同服务的,顺延至新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之日或者甲方通知停止服务之日止。顺延期间,原合同服务内容、服务费用以及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内容不变,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
6 | 服务地点:****。 |
7 | 验收方式及标准:按照采购需求、投标(响应)文件及国家、行业规定的技术标准及规范,双方到场共同验收。 |
8 | 付款方式: 1.劳务费:乙方每月3日前将发票给到甲方,甲方应在收到发票的十个工作日内将上月的劳务费以转账形式结算给乙方。 2.餐费:参照甲方本系统各局食堂的运转模式,每月上旬甲方根据就餐情况,按本局在编人员的补贴餐费330元/人转给乙方,乙方应开具发票给甲方,****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和各食堂进行结清餐费。 |
9 |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本合同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10 | √ 违约金约定: 1.乙方违约或无正当理由造成解除合同或造成实际上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按合同价款的10%收取违约金。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退回款项及支付违约金的,每逾期一天,按应退款项及违约金总额的0.5%计算违约金。 2.乙方存在其它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价款的5%收取违约金。 √ 损失赔偿约定:违约金无法弥补损失的,按双方协商或经第三方评估的直接损失、可预见或应当预见损失额进行赔偿。 |
11 |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应付价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超过7天(自然日),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本合同,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也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价款的5%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无法弥补直接损失、可预见或应当预见损失的,乙方应进一步赔偿。 |
12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13 | 保密义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对本次**产生的所有信息资料,以及本次**过程中所知悉对方属于法律规定应予保密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应对其参与物业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义务提示。 |
14 | 1.乙方应负责与其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并保证其工作人员享有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权利;物业服务合同存续期间,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如产生劳资纠纷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 2.乙方有恶意拖欠员工工资现象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据此解除合同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如乙方未能妥善处理与员工工资支付相关矛盾纠纷,引发员工到甲方、****政府部门讨薪事件 ,致使甲方声誉受损的,甲方将根据法律规定要求乙方承担责任,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追偿。 |
15 | 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 □ 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______(仲裁地)仲裁 √ 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双方为解决合同争议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均由过错方承担。 3.任何法律文件通过本合同记载地址、联系方式快递寄送或发送电子文档或图片给对方,即视为已合法送达。 |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和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为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已进驻其他项目致使无法参与本项目实施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后,派遣等于或优于拟投入人员水**资质的其他人员参与本项目。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5.2.1 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5.2.2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5.2.3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5.2.4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2.5 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解除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6.2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7.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提供。
7.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7.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7.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8.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8.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
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9.1.1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9.1.1.1 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9.1.1.2 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9.1.1.3 依照《合同前附表》第10条的约定收取乙方违约金、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9.1.2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9.2 乙方迟延履约或逾期履行其他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9.2.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9.2.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9.2.3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违约金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违约金按每日合同金额的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
9.2.4 如果乙方延迟履约或逾期履行其他合同义务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解约违约金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9.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9.3.1 守约方有权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
9.3.2 不予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
9.3.3 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9.3.4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9.4任一方违约,守约方因此支付的争议处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调查费、公证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10.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等。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30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1.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4 ****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2.1 如无合同约定或法定事由,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2.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3.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若中止时间超过6个月的,甲方可视情况终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4.1 若出现如下情形,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解约违约金:
14.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提供服务,逾期5天以上;
14.1.2 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急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4.1.3 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4.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3次及以上)整改无明显改进,仍然不能满足要求的;
14.1.5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2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
14.1.6 乙方擅自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的。
14.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4.1条的规定,解除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15.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9.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0.1 本合同应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2.1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响应)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2.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一)服务内容一览表(乙方填制);
(二)投标(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
(三)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
(四)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
(五)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供参考)。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金额(元) |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要求) |
… |
由乙方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提供,并保持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致。
由乙方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提供,并保持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致。
(五)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供参考)
项目验收书(付款时提供)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二)合同名称及编号
(三)乙方名称、乙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合同金额
(五)历次验收及已付款情况等
二、项目基本内容
(一)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
(二)本次付款对应的合同内容和所属阶段
三、组织验收情况
(一)验收情况,包括验收内容、验收期限等
(二)验收评价及结论,包括项目执行情况、是否通过验收等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应支付合同款情况
依据验收结论,本次验收后应支付合同第几次付款及付款金额等
项目负责人签字:
验收牵头部门领导签字:
验收部门 (章)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函(格式见本章附件)
附件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1-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自然人参加磋商)
★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格式见本章附件)
附件2-1:报价一览表
附件2-2:分项价格表
附件2-3:最后报价承诺书
★三、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格式见本章附件)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填报该表时,应按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要求,结合自身响应情况对商务条款逐条响应,未逐条响应的视为磋商无效。)(格式见本章附件)
★五、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格式见本章附件)
附件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5-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5-3:供应商竞标本项目时上一年度(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公司的,****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报表)。
附件5-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无纳****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
附件5-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供应商无缴****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
附件5-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附件5-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七、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
★二、技术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填报该表时,应按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条款要求,结合自身响应情况对技术服务条款逐条响应,未逐条响应的视为磋商无效。)(格式见本章附件)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其他资料
磋商响应声明函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_1_份和副本_2_份,电子响应文件_1_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本项目涉及的资金来往指定账户: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附件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1-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自然人参加磋商)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除提供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附件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磋商代表姓名、****公司的磋商代表,就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磋商****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自然人参加磋商)
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自然人磋商)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________(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姓名)以本人名义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同签订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成交后签订合同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有关人员负责签订合同)
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供应商代表姓名、****公司签订合同的代表,就________(项目名称)合同签订****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授权书签字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本项目合同不因委托书的时限过期,被授权人离职等原因而影响甲乙双方已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2-1: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1 | 包号(如有) | |||
2 | 总报价 | 大写:人民币___ ___元 小写:¥___ ___ | ||
3 | 服务期限 | 1年 | ||
4 | … | |||
备注 |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此表的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本次采购标的金额总数,即竞标总价。竞标总价须包含完成采购人需求要求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2:分项价格表
分项价格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如有):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报价 |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总计 |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
注:
1.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2.竞标报价包含实施和完成本项目需求要求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此表总计应与“报价一览表”总报价相一致。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3:最后报价承诺书
最后报价承诺书
(第____次报价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包号(如有):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 |
最后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 大写:人民币___ ___元 小写:¥___ ___ |
备注说明 | |
磋商小组签字 |
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三、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
说明:
可提供付款凭证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如供应商提供的是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请单独将原件密封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单独提交,并在外包封上注明为本项目的保函。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
****银行转账)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递交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附件: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如有):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 | 说明 |
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要求,结合自身企业经营情况对商务条款逐条响应。
2.当响应文件响应的商务内容完全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时,供应商应注明“无偏离”;低于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时,应注明“负偏离”;优于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应注明“正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邮政编码 | |||
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 | ||||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 ||||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备注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2.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或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附件5-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示例略)
附件5-3:供应商竞标本项目时上一年度(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公司的,****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报表)。
(示例略)
附件5-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无纳****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
(示例略)
附件5-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供应商无缴****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
(示例略)
附件5-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示例略)
附件5-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划型应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划分。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200000 | 100≤X<1000 | X<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10000 | 2000≤Y<5000 | Y<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Y<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七、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示例略)
供应商应根据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及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编写项目服务方案。项目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方案
(2)管理制度
(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拟投入人员素质
二、技术条款偏离表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如有):
序号 | 服务名称 | 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 | 说明 |
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响应情况对技术条款逐条响应。
2.当响应文件响应的技术条款完全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时,供应商应注明“无偏离”;低于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时,应注明“负偏离”;优于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应注明“正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服务承诺
(示例略)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专业及职称 | 持何种资格证书(证书号) | 从事本工作时间 | 近年来承担类似项目名称 | 本项目拟任职务 |
注:
需提供本项目投入人员的毕业证书(含专业)、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执业证书,以及供应商与项目投入人员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合同须体现相关工作内容)等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验可提供人员参与类似项目名称、在该项目中担任的工作等工作履历。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示例略)
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磋商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负偏离,按磋商无效处理。
3.磋商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为英文文本的请同时提供中文翻译文本。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2024-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 | 1 | 项 | 一、项目概况 1.食堂****税务局园艺路18号办公楼五楼,面积约90平方米,就餐总人数约在80-150人之间,食堂设备设施齐全,水、电、厨用燃烧油等配套设施到位。 2.采购人提供食堂饭厅和食堂现有加工间、售饭间、周转库房、厨房设备、设施。 3.房屋用途为食品加工服务。食堂承包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超范围经营或租赁给第三方。 4.水、电、厨用燃烧油费用、劳保用品供给由采购人承担。 二、业务需求 食堂的伙食供应及日常管理,包括: 1.负责早餐、午餐供应。 2.食堂内食品卫生管理。 3.食堂内各类设备、设施管理。 4.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就餐。 5.厨房和用餐区域清洁卫生管理。 6.其他与伙食供应管理及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 三、具体要求 1.采购人水、电、厨用燃烧油等配套设施齐全,食堂承包方不得私自对食堂区域进行装修改造。如有需要进行装修改造的,需与采购人协商费用,所有装修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不得破坏房屋外观和主体结构,装修方****管理处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服务期限满后,食堂承包方必须保证房屋及设施完好,其装修投入归****所有。 2.食堂承包方应妥善保管、使用采购方所提供的厨房设备,如食堂承包方在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者设备保养不当造成的损失由食堂承包方负责。 3.供餐的食材委托成交食堂承包方采购(采购金额以就餐人员实际就餐费用结算),由双方管理人员验收后进行加工。食堂承包方实行有效的成本核算,控制好各环节的经营成本,不得浪费。 4.食堂承包方必须按采购人标准供餐,按时配餐。食堂承包方所出售的商品品种、价格份量及服务承诺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其中早餐品种丰富,至少提供不少于2个品种,价格合理。午餐采用套餐或点餐制,必须包含两荤一素一汤一饭;以上套餐不含加菜的品种价格。 5.食堂承包方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正规检验合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 6.食堂承包方须实行食品及原料留样、索证和验收制度。食堂承包方必须按标准供餐,按时配餐。由于采购人单位工作特殊性,如有加班用餐情况,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另计。 7.食堂承包方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转租、转包,不得****餐厅进行大改造。 8.当采购人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食堂承包方应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对饭菜做出调整,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实施。 9.食堂承包方在食堂工作的工作人员由食堂承包方自行管理,必须执健康证明上岗,福利待遇、社保、人员培训、丧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食堂承包方自行承担,食堂承包方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10.食堂承包方保证食堂区域卫生、整洁。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堂卫生标准; 11.食堂的人员应统一着装。 12.食堂服务对象为****的干部职工,不对外营业。 13.采购人每季度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须达到60%以上。连续二个季度低于60%的,双方解除合同。 14.食堂人员配置不低于5人:大厨1人(核算员兼职,负责系统就餐统计核算)、红案厨师1人、白案厨师1人、杂工、服务员2人。 15.未尽事宜详见《食堂管理考核细则》。 四、食材要求 1.****检验所提供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大米、花生油、面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新鲜猪肉、新鲜牛肉、新鲜或冰冻鸡鸭、鸡副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2.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采购方除全部退货外,将立即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2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3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2.4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2.5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2.6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2.7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2.8 临近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限的。 五、食材配送 1.运输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禽畜类、海产品类、蔬菜类食材必须用冷藏功能正常且干净、整洁、卫生、无异味的的冷藏车配送,干货类食材需用干净、整洁、卫生、无异味的货车运送。冷藏车在配送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保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8要求,使运输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成交供应商送货车辆应实行 1 小时配送圈运作,禽畜类、海产品类、蔬菜类食材用冷藏车配送,****中心温度控制在-2 至 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
1 | 服务期限及地点 | 1.服务期限:1年。 拟定:2024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 2.服务地点:****。 |
2 | 付款方式 | 1.劳务费:成交供应商每月3日前将发票给到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十个工作日内将上月的劳务费以转账形式结算给成交供应商。 2.餐费:参照采购人本系统各局食堂的运转模式,每月上旬采购人根据就餐情况,按采购人在编人员的补贴餐费330元/人转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开具发票给采购人,并按采****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和各食堂进行结清餐费。 |
3 | 服务要求 | 1.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期间因作业不当或管理不善,发生事件、事故的,导致服务人员人身财产和采购人干部职工人身财产及公有财产损失等情况的一律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2.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应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如有员工违法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3.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团队服务,必须承诺自行提供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不得将承接的服务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 4.成交供应商在服务合同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5.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提供采购人采购的服务,否则视为违反合同。 |
4 | 售后服务措施 | 1.规范标准:本项目如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应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如具体采购需求与标准、规范不一致的,高于标准、规范的按具体采购需求执行,低于标准、规范的按标准、规范执行。 2.验收条件及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政策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检验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服务要求”中未明确的技术指标,均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
5 | 食堂管理考核要求 | 采购人依据采购文件制定《食堂管理考核细则》,为合同附件。根据《食堂管理考核细则》,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在服务履行情况进行日常抽查及定时考核,考核结果由双方签字认可。考核时发现问题按《食堂管理考核细则》从支付的食堂承包方劳务费中扣除。 |
四、其他要求
其他资料 | 供应商应当结合自身能力及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以下内容: 1.服务方案 2.管理制度 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拟投入人员素质 5.如有,请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履约能力相关证明,包含但不限于: (1)2020年1月1日以来至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止,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2)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附件:食堂管理考核细则
食堂管理考核细则 | ||||
序号 | 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要求 | 扣分 |
1 | 工作纪律 | 服从甲方领导和安排 | 不服从领导和安排的,每人次扣5分 | |
按时上下班,人员配置达到标准。 | 发现缺员,厨师每日每人次扣20分,其他人员每日每人次扣10分。 | |||
有重大会议、培训和接待任务要及时加派人员。 | 有违反以上事项的,每项扣5分 | |||
根据季节、原料确定每周食谱和菜单,经审定后实施,并作出菜单(谱)的成本核算。 | ||||
会议、培训和接待用餐的标准、人数、开餐时间由甲方审定。 | ||||
禁止当班喝酒和酒后上班。 | ||||
食堂工作一定要遵循节能减排,杜绝水电跑、冒、滴、漏等各种浪费行为。 | 发现有浪费行为的,每1人次扣5分 | |||
上班不许大声喧哗、嬉戏、打闹 | 有违反以上事项的,每人次扣1分 | |||
禁止偷拿、偷吃食堂的物品和食品 | 有以上行为的,罚2倍价钱,扣10分 | |||
妥善保管和使用食堂固定资产和物资,出现人为损坏和丢失的 | 除赔偿甲方损失外,扣5分 | |||
各岗位做好每月盘点工作 | 不能按时交盘点表的,每项扣2分 | |||
2 | 个人卫生 | 全体员工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 | 发现没有健康证明的,1人次扣5分 | |
员工身体健康,无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等疾病。 | 有以上疾病仍上班的,每人次扣5分 | |||
上班穿戴工作服、帽,制作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应戴口罩。 | 未按要求做,每发现1人次扣1分 | |||
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要洗手消毒,不许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 ||||
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工作服帽。 | ||||
3 | 餐厅卫生 | 墙壁无污垢、灰尘,门窗清晰明亮 | 未达标一项,扣2分 | |
天面(吊顶)无蜘蛛网、吊尘、霉斑。 | ||||
地面洁净,无水、无油渍、无垃圾 | ||||
餐厅的桌椅设备,摆放整齐,干净无尘。 | ||||
4 | 厨房公共卫生 | 厨房禁止吸烟、乱丢垃圾。 | 未达标一项,扣2分 | |
墙壁无食品残渣和污迹,门窗干净。 | ||||
天面(吊顶)无蜘蛛网、吊尘。 | ||||
地面洁净,无水、无油渍、无垃圾,做到一市一清扫,每天一清洗。 | ||||
厨房设施、设备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清洁卫生。 | ||||
冰箱(柜)实行分类使用,生熟分开,原料先进先用。冰箱每市一整、每日一清、每周一洗,保持整洁卫生。 | ||||
厨房用具(抹布、刀、砧板等)专人负责,生熟分开,有明显标志,严禁混合使用。 | ||||
食用油和调味品做到一市一清理,下班加盖,保持整洁卫生。 | ||||
收市后,食品和原材料要妥善处理,分类贮藏,摆放整齐。 | ||||
保持垃圾桶、潲水桶外观清洁、加盖,及时处理。 | ||||
排水道通畅,无淤泥,定期清洗。 | ||||
落实好防尘、防蝇、防鼠措施。 | ||||
5 | 熟食间卫生 | 熟食制作要实行按需定量,一市一烧、一配,隔夜熟食未经回锅不得出售。 | 未达标一项,扣2分 | |
熟食冰箱(柜)要专人管理,食品摆放合理整齐,半成品定期处理另做它用。 | ||||
6 | 糕点间卫生 | 操作前做好台板、刀棍棒等用具的清洁、消毒,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 未达标一项,扣2分 | |
成品必须放在专用的冰箱(柜)或食品贮存柜保存。 | ||||
保持烤箱、纸托、容器清洁,且上盖下垫,有防污染措施。 | ||||
物品、原料分类摆放、整齐清晰明了。 | ||||
每天晚上下班后开紫外线灯消毒。 | ||||
7 | 洗碗间卫生 | 餐具清洁严格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顺序操作。 | 未达标一项,扣2分 | |
餐具消毒后,立即分类、摆放、保洁。 | ||||
餐具回收、洗涤、保洁时要轻拿轻放,避免不必要的损坏,保持较低损坏率。 | ||||
8 | 公共安全 | 厨房重地,非工作人员不许入内。做好防盗、防毒、防火、防破坏。 | 未达标一项,扣3分 | |
每位员工都知道水、电开关、阀门所在位置,并能正确操作。 | ||||
正确使用和维护中设施设备,如发现有损坏(异常)应及时报修和做好必要的应急处理,不能带“病”运行。 | ||||
易燃、易爆物品应严格按照规定摆放使用,并做好阀门关闭和贮藏。 | ||||
下班时,检查所有开关、阀门、冰柜、厨柜门和窗口是否关闭,大门锁好。 | ||||
9 | 食品安全 | 上岗前必须经过食品安全和卫生培训。 | 未达标一项,扣5分 | |
不新鲜或来路不明、变质、过期的原料,不收、不用、不煮、不卖。确保食品安全,杜绝食品中毒。 | ||||
正确贮存、鉴别和使用食品原材料和半成品,隔夜熟食和半成品要彻底加热才能出售。 | ||||
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购买、贮存、使用和记录食品添加剂。 | ||||
10 | 菜肴质量 | 初加工方法准确,原料干净、无杂质、无异味;不浪费,物尽其用。 | 未达标一项,扣5分 | |
配菜要刀工精细、便于使用;配比合理;腌制适当;原料先进先用。 | ||||
打荷器皿合适、围边讲究;原料熟透、试味准确、菜无异物。 | ||||
炒菜要火候适度均匀、调味恰当准确、勾芡厚薄适当,少用食品添加剂。 | ||||
烧卤制品要卫生安全、调味准确、刀工精细、装盘美观**。菜肴传送要及时、安全、卫生。 | ||||
因菜品质量原因发生需要退换的菜肴,要立即退换。 | ||||
菜肴传送要及时、安全、卫生。 | ||||
11 | 服务质量 | 制服清洁整齐,仪容仪表要符合要求。 | 不按规定着装的每人次扣1分 | |
服务态度要热情周到、耐心及时,不能互相推诿,怠慢客人。 | 出现互相推诿,怠慢客人,每人次扣2分 | |||
根据服务程序和标准,做好餐厅不同岗位的接待服务工作。 | 未能按标准提供优质服务,出现失误的,每次扣2分 | |||
12 | 合同约定 | 服务期内发生缺员情况,对应相应岗位薪金,按照会计制度的核算方法扣减相应费用。 | 如不按规定缴纳或少缴,从应支付的劳务费中扣减 | |
注:每分10元。采购人每月按照上述考核细则汇总扣分和扣款,最终折算的扣款金额从支付的食堂承包方劳务费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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