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八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A(略)
中标候选人公示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的委托,对 灵武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灵武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八标段 进行 公开招标 ,已于****-04-16 14:20:00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 | 质量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略) | 评标得分 |
第一(略) | 宁夏新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略).13元 | 30天 | 合格 | 赵梅英 | 宁(略) | 92.8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宁夏鎏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略).07元 | 30天 | 合格 | 魏振铎 | 宁(略) | 87.34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宁夏衡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略).05元 | 30天 | 合格 | 张改清 | 宁(略) | 87.32 |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
序号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 否决(略) |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灵武市农业农村局或(略)
七、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公示期:(略)024-04-19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罗永峰 电 话:(略)
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金萍 电 话:(略)
十、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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