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出租的(略),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 2、本次出租(略),租期内租金不变,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的招租底价。 3、请各意(略),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略),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承租方须亲自勘验,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略)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出租方可协助)。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略)。 5、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略)。 6、本次出租标的所有权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无产权证),目前该房产统一由内蒙古自(略) 7、本次招租(略),禁止(略),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燃烧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8、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略)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及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政策,(略)租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及构筑物的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每年度可减免1个月租金,请最终承租方按中心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1、意向方(略),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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