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医院(上海六院福建医院)关于数字摄像头项目采购意向(市场调研)的二次公告
**市医院(**(略))
关于数字摄像头项目
采购意向(市场调研)的二次公告
经医院研究决定,我院有(略),请合格供应商按附件中的“供应商推荐须知”到我院递交推荐资料。
供应商推荐须知
为了使我们能够快速地了解该项目,欢迎供应商前来递交推荐资料(资料上必须盖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递交资料一式两份,资料不全者,谢绝接收。具体事项与采供科小许联系((略))。
一、投标人资格:经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经销商(经营范围(略))、产品代理商(代理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提供材料应包括: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经工商管理部门的有效年检);
2、(略),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络截图且加盖公章);
5、售后服务承诺书;
6、报价表(含税);
7、产品检测报告;
8、投标产品彩页、推荐方案;
9、近两年业绩。
三、报名时间、地点
1、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将所有资料加盖公章,于(略)7:30前递交资料,地点:**市医院罗裳院区8号楼二楼采供科。
2、监督电话:(略)
****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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