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略)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省**市埇桥区朱仙庄镇二铺村工业园区3号
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略)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 项目负责人:刘青;证书编号:皖(略) 施工工期:(略)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略),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略),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略)
(2)提起质疑(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略)。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略)。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