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审表〔2024〕4号
****环境局**分局
关于****石大装备仪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你公司报送由**洁神环境****公司编写的《****石大装备仪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混炼投料粉尘经负压集气管道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密炼、成型、保温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相关要求。
2、废水。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控制,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控制,不得随意弃置。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五、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满足《****环境局**分局关于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替代削减方案的审核意见》(**环总量〔2024〕4号)要求。
六、项目建成后,须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正式投入生产。如需对本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你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治污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运行过程中,要自觉接受**市生态****支队一大队的日常监督管理。
八、本项目自批复日起五年内逾期未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九、对此批复若有异议,可自该文下达之日起60****政府申请复议,逾期复议无效。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