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天府新区(略)(****)(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眉山天府新区政法委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950,000.0(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在项(略)进行电子签章。
时间:(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略)(响应)管理-未获(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略)截止时间:****年04月30日 10(略)(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略)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略)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略)(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略)(以下简(略))进行(略)。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略),确保在参加采(略)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
400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略)
本项目为线上交易模式,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交响应文件。采购公告中的附件仅供公告使用,具体内容以报名获取的采购文件为准。开标和评标期(略)与磋商及报价,若未及时关(略)。
名称: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河心街125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