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04-17 08:48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不锈钢无缝钢管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3827
电子邮件:****@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 公众参与情况 |
不锈钢无缝钢管加工技术改造项目 | ******工业园长盛路29号(一厂区)、长盛路18号(二厂区) | **** | **道博****公司 | 购置电解生产线、氩弧焊机、压力机、电化学去毛刺设备、渗碳设备、盘拉机、精轧机、包覆机、拉拔机、光亮退火炉、车床、加工中心、滚丝机、线切割、清洗机、抛光机、激光打标机、锯床等主要生产设备385台套,干燥机等辅助设备71台套,改进不锈钢无缝钢管生产工艺,不新增产能,年产管配件500万件,阀门200万件 |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中清洗废水与地面****处理站,经处理后用于废气处理、湿式打磨、冷却等方面,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一并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本项目电解抛光产生的硫酸雾,钝化产生的氮氧化物、氟化物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P2排气筒排放;包覆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氯乙烯和氯化氢以及清洗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P3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4m高的P4排气筒排放。冷拔/冷轧、机加工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一厂区以1#车间和2#车间边界为起点分别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二厂区以3#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金属边角料、废模具、废锯片、废金属屑(抛光)、塑料边角料、制氮设备废耗材、报废品、废包装材料、制水设备废耗材(汞灯管外)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由专门单位收集处理,废油、钝化废液、钝化残渣、废乳化液、废金属屑(机加工)、废电解液、废滤芯(含残渣)、废硝酸钠溶液、电化学去毛刺残渣、废紫外线灯管、污泥、废活性炭、碱喷淋废液、废包装容器、废抹布、废清洗线滤芯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