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馆陶县2024年度第2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的批复
关于(略)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略)
冀政挂钩转征函〔2024〕2号
馆陶县人民政府:
你县2024年度第2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49(略)(其中:耕地1.4214公顷、非耕农用地0.0736公顷)。
二、你县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略),组织落实好补(略),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具体(略)、用地定额依法供地。
四、你县要将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录入自然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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