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审议,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1万吨生物质成型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县城玫瑰路21****环境局**分局
邮编:418005
联系电话:0745-****3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4月17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1万吨生物质成型颗粒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泸阳片区(泸阳镇下坪村)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市**县泸阳镇下坪村,租用原**县熠诺****公司的闲置厂房,建设年产1万吨生物质成型颗粒生产项目,目前,项目生产设备已经安装,暂未投产运营。项目总投资900万元,租用厂房总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以秸秆、园林绿化废树枝、木材边角料、木糠等为原料,经破碎—粉碎—烘干—挤压成型等工序生产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其中以秸秆为原料的草本类生物质颗粒燃料年产2000吨,以园林绿化废树枝、木材边角料、木糠为原料的木本类生物质颗粒燃料合计年产8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建筑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营运期间产生废气主要包括破碎、粉碎、物料输送、卸料、压制成型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木糠投料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烘干废气(包括烘干粉尘和生物质燃烧烟尘),以及食堂油烟。破碎、粉碎、物料输送、压制成型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浓度可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排放浓度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中颗粒物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则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因此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可行。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办公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采取优化厂区布局、建设封闭式车间、采取有效减震措施、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及保养等措施后,项目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污染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铁钉、不合格产品、收尘灰、除尘沉渣、废包装袋及生物质灰渣等一般固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废润滑油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固废方面:不合格产品、收尘灰、除尘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铁钉收集后暂存于车间内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车间内一般固废暂存区,交由厂家回收利用;生物质灰渣收集后交由农户用作农肥;项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库,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方面:含油手套及抹布、废润滑油及废油桶使用专门的容器分类收集、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119t/a、NOX≤0.143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