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略)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县**社(略) | ||||||
项目编号 | E(略) | ||||||
标段名称 | **县**社区新小小区改造项目 | ||||||
标段编号 | E(略) | ||||||
招标人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
最高限价 | (略).89元 | ||||||
代理机构 | **新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县迎驾大道东路科技大厦三楼 邹工 (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略)时00分 | 计划工期 | 18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旺达(略) | 被否(略) | 技术负责人社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新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县双墩镇奥青城二期B26栋103室 | ||||||
投标报价(元) | (略).08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周明宝 | 资格(略)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 ||||
皖(略)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黄荣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县小集镇农贸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同大镇一期)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1、**县桃花镇繁华大道以南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邓稼先路段)被评为“**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2、烈山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望阳路烈青路提升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被评为“**市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 | ||||||
企业业绩 | **县桃花镇繁华大道以南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邓稼先路段)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市交通公路实业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略) | 投标工期 | 18(略) | ||||
地 址 | **省**经济技术开发区许继慎路 136 号 | ||||||
投标报价(元) | (略).02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苏丽丽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 ||||
皖(略)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魏杨杨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略) | 金安区张店镇古城寺河-张家店河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
技术(略)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1、**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被评为“(略) 2、叶集化工集中区市政道路配套工程(一期)三标段工程被评为“**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 ||||||
企业业绩 | **经济开发区能惠公司至拓展区供热主管网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华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略)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金安区**街道枫林路 1 号华野大厦 22 楼 | ||||||
投标报价(元) | (略).06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沙敏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略)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席明红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市叶集新增开发区建成区面积(一期)配套路网工程(三标段)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1、高(略) S366 北辅道改造工程,被评为“**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2、**路(长盛路与九星路段)建设工程,被评为“**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 ||||||
企业业绩 | 迎宾一路(龙河路-长安路)道路工程 | ||||||
公示时间 | ****年4月17日至****年4月22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略) 联系人:项先生 联系电话:(略)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略)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略)。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略))。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略)(**县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略))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略)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略) 2、投诉条件和书(略)中华人(略))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