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城市管理局联合执法办公设备采购(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略)]CZX[GK](略)-1
二、项目名称:(略)联合执法办公设备采购(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江苏鑫安警用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 江苏省靖江市胜利街109号 | (略)元 | 99.8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略)联合执法办公设备采购):
货物类(江苏鑫安警用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略)联合执法办公设备采购 | ◆执法记录仪-达城威牌;◆执法采集站-达城威牌;便携式打印机-Epson;便携式扫描仪-Epson;便携式复印机-Epson;录音笔-科大讯飞牌;无人机-鑫安牌;执法摩托车-五羊牌 | ◆执法记录仪DSJ-DCWV1A1;◆执(略)携式扫描仪ES-60W;便携式复印(略)A23;执法摩托车WY150J-15D | 1 | 批 | (略) | 1,21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略) |
评审专家: | (略)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供应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 以下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略)联合执法办公设备采购:(略)
收取对象:(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略)
2、符合性审查:(略)
3、采购项目价格扣除情况:(略)
九、凡对本次公(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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