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4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组卷申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习友路3335号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1-A栋9层
中标(成交)金额:贰佰陆拾贰万伍仟元(¥****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2024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组卷申报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查找、调查摸底、放界和勘界测绘、规划设计及组卷、竣工测绘、竣工验收及组卷、过程及报备跟踪服务、整理归档(包括测绘、可研、图纸、验收、报备资料等的电子档案)、提取满足报备要求格式的坐标并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报备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 服务要求:满足项目需求。 服务时间:240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万民(组长)、杨善清、官莉莉、梁洪昌、纪燕(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金额:2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3月27日
3.开标日期:2024年4月17日
4.资格能力条件:详见附件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谢红杰,土地规划正高级职称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4月28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七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财政局:0558-****021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县**路
联系方式:0558-****002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288****广场E座26楼
联系方式:0558-****258
项目联系人:武坤 任岩
电 话:0558-****002 0558-****258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资格能力条件、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业绩、信誉(荣誉获奖)、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2024年4月17日
1.招标文件.pdf;2.资格能力条件、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业绩、信誉(荣誉获奖)、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