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十二条街路西、富通街北DZ室1处房产出租 | 项目编号 | N****FCZZ(略) |
挂牌起始日期 | ****-03-27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04-17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略)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标的 概况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19.8-24.2万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略)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兴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科技有限公司((黑)兴华咨字第(****)015号) | |||||||||||||||||||||||||||||||||||||
租金底价 | 25万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牡丹江市西安(略)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略):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略),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略)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略),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牡丹江市西安区教育体育局班子会议((略)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牡丹江市西安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特别 | 1、(略),若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改建、转租,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因装修产生的固定装修物及增设附属设施归出租方无偿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且出租方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2、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略)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略)。 (略)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略)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4、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略),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6、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略),承租方有权(略)(不计息)。 7、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略),承租方如因出租标的规划用途(证载用途)等各种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及证照的,出租方和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所交纳的标的租金不予退还。 9、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略)。 10、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1、出租(略)。 2、项目结束后,出租方不提供(略)。 3、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供暖费、电话费、有线电视使用(略)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承租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承租方签署《成交确认书》后应在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略),承租方须将承(略),该笔承租押金不包括在承租价格中,如承租方未发生各种欠费、未对出租标的造成损坏,未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等现象,该笔承租押金在租赁期满后,由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 3、交易机构在出租标的交割完毕和收到出租方提供租赁合同后,交易机构在收到转让方提供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转让方。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略)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展示时间:(略) 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略)9:00:00 至 (略)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略)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出租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7.5万元人民币。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略),意向承租(略)(交易机构(略)),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略));(3)无正当(略)(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略)(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略)。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年)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略)9:00:00-(略)0:00:00 | 延时(略) (秒) | 300 | ||
服务费 |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附件:(略)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王先生(略)、李女士(略) |
监督电话 | (略) | |
咨询时间 | (略)(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