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电能热泵烤烟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县电能热泵烤烟房建设项目****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龙发改投资备案[2024]21号,项目招标人为****(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资金来自建设方自筹,招标代理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县电能热泵烤烟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包方式为:EPC总承包,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1 工程名称:**县电能热泵烤烟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白石镇2个建设点、**乡8个建设点、关坪乡4个建设点、检槽乡5个建设点、诺邓镇1个建设点,团结彝族乡3个建设点,长**8个建设点,功果桥镇1个建设点,漕涧镇2个建设点,共34个建设点。(详见实施方案)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在9个乡镇内,共建设闭式除湿热泵烤房34个群,数量共710座,项目可用地面积约49388.56m2。项目估算总投资12675.77万元。其中:**工程费10746.58万元,详见实施方案。
2.4 招标范围:**县电能热泵烤烟房建设项目以EPC模式由总承包方统一实施,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采购等。
2.4.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县电能热泵烤烟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体化)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内容以及全过程技术服务;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并归档,配合甲方报批报建(含报规图纸)、专家咨询、资料收集、****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配合甲方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注: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设闭式除湿热泵烤房34个群,数量共710座,项目可用地面积约49388.56m'。烤房:由闭式除湿热泵烤房主体、控制器、装烟室、风道等组成。烤房和设备结构整体密闭,以除湿方式将烤房内部空气中水分排出,烤房主体采用可拆装的保温板组装。配套设施:编烟棚、值班室、备用发电机房等附属设施组成。
2.4.2施工部分:完成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至工程验收合格后项目移交。包括但不限于: 建设闭式除湿热泵烤房34个群,数量共710座。配套设施:编烟棚、值班室、备用发电机房等附属设施。具体施工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为准。
2.4.3设备供货部分:相关材料设备系统的供货,包括但不限于热泵机组、控制器、板房主体、发电机及弱电安装等,以施工图设计及项目需求为准。
说明: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且不能因服务内容及范围的调整而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5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
2.6.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6.3项目总体要求:设计、施工均须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8评标方式:电子评标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同时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如不同时具备的,可组成联合体);
3.1.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3.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设备供应商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其他组织;有所投标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项目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满足以下条件:
3.2.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在岗人员;
3.2.1.2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取得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同时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3.2.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组其他主要成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主要成员应包括但不限于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建筑专业等,结构专业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结构师、建筑专业负责人须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且各类别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
3.2.5拟派人员承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并附相应承诺;
3.2.6本项目项目组所有人员(含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须是投标单位职工,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注:联合体投标的,只要求牵头人负责提供。
3.4投标人信誉: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未出现过由设计缺陷导致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组成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小于等于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负责项目所需的资料汇总及报审。
3.5.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5.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5.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均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5.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5.6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州)http://ggzy.****.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省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州)http://ggzy.****.cn/#/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本项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2日17时30分前,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州)http://ggzy.****.cn/#/homePage进行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唯一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请自行查看**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州)http://ggzy.****.cn/#/homePage)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5.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ggzy.****.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投标人可选择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8日9:00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州)http://ggzy.****.cn/#/homePage、**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诺邓镇
联 系 人:王工
联 系 电 话:166****777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诺邓镇沿江路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872-****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