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年智慧学工维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西路59号南京科(略)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拾贰万壹仟元整(大写)((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无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忠,潘勇胜,张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略)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略):
1、质疑人的(略)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略),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略)
3、质疑材(略)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略),无法提供合(略)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略)****-****年智慧学工维保服务项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略)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略)(徽州大道与(略))六楼
联系方法:(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