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新M8B270小型客车的所有权转让 | 标的编号 | GRXD****0411-048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4月18 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4月30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截止 | |||||||||||
标的概况 | 基本属性 | 车牌号 | 新M8B270 | 初次登记时间 | 2014年1月3日 | 出厂日期 | 2013年12月19日 | |||||
品牌型号 | 长城牌CC6461KM69 | 发动机号码 | ****16395 | 车辆识别号 | LGWDA50DB002925 | |||||||
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 | / | 燃油种类 | 柴油 | 国产/进口 | 国产 | |||||||
里程表公里 | / | 车辆类型 | 非营运 | 车身颜色 | 白色 | |||||||
检验有效期 | / | 交强险终止日期 | / | 备胎情况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18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8月23 日 | |||||||||||
评估机构 | **天平旧机动车****公司 | |||||||||||
挂牌价(元) | 2000.00 | |||||||||||
保证金(元) | 600元 收款账户名称:**国融信德****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亲水湾支行 银行账号:736********0070546(备注:竞买第48期标的)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标的单位名称 | **塔****公司 | ||||||||||
经济类型 | ****公司(国有独资) | |||||||||||
法定代表人 | 高艳莉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 | |||||||||||
批准文号 | **** | |||||||||||
批准时间 | 2024年4月2日 | |||||||||||
转让标的资产概况 | 新M8B270小型客车的所有权转让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境内外法人及自然人均可报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报名提交 材料 | 一、提交《受让意向登记表》。 二、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手印)。 三、意向受让方按公告要求提交其他报名材料并向**国融信德****公司一次性交纳保证金。 四、根据受让方资格条件对应提交报名材料。 五、**国融信德****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了解;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国融信德****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受让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三、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协议书》,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协议书》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国融信德****公司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 |||||||||||
交易指南 | 竞价规则 | /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30日 | ||||||||||
报名方式 | 线下报名 | |||||||||||
保证金处置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扣除或不予退还事项的,由**国融信德****公司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 ||||||||||
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二、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产权市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四、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五、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拒绝签署转让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转让合同的; 六、转让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的; 七、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八、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国融信德****公司造成损失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国融信德****公司在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九、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的,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保证金,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十、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现场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联系方式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10:00-13:30 15:30-19:00 | ||||||||||
公司名称 | **国融信德****公司 | |||||||||||
公司地址 | **市福润德大厦A座5楼 | |||||||||||
联系人 | 任女士 | 联系电话 | 133****5799 | |||||||||
联系人 | 于女士 | 联系电话 | 185****2201 | |||||||||
办公电话 | 0996-****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