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核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政府采购云平台(www.****.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7日 09:00(**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核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核磁共振维保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一年,首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一次。详细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5月0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 09:00(**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cn)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苍**钱库镇文鑫路1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9052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9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环**路西段207弄19****中心1号楼七、八楼
传 真:0574-****8579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7605
质疑联系人:姜春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4-****8579
3.****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办公室
地 址:苍**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传 真:0577-****5825
联 系 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82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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