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7 18:(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略) | 项目编号 | ZZCQ(略) |
挂牌(略) | (略) | 挂牌(略) | ****-04-2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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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玉门老市区厂区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底价(元) | ****元(可开具3%增值税普通发票)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略)(以下统称“甘交(略))提出申请,将我方持(略),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略)。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略)。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略) | (略)委会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 |
特别 |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略)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意向受让方按上述方式参与交易程序后,由甘交所集团出具《成交通知书》,确认转让标的的成交方式、成交日期、交易价款等。 3.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一次性支付全额交易价款。 4.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15个工作(略)同》。 5.《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5万元HSE安全风险保证金。 6.甘交所集团收到(略),根据转让方要求,可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须按转让方指定物资范围进行拉运。 2.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完成标的的全部拆卸、拉运等相关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拉运的,若转让方同意延期交割,则按300元(略),从HSE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若转让方不同意延期交割,则转让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同时受让方所交纳的HSE安全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重新委托甘交所集团组织挂牌。HSE安全风险保证金待转让标的交割完毕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略),对转让标的的拆除、拉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在拆解、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4.受让方交割作业期间需严格按转让方要求进行,充分做好标的交割期间噪音等控制工作,因违反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及管理要求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由受让方负责赔偿。 5.受让方及其装运人员须按照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标的交割,不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不原(略),并按转让方要求完成全部拉运及现场清理工作。 6.受让方及其装运人员的一切安全和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7.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所造成的标的灭失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一切后果,均由(略)。 | |
与转让相(略)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签《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转受让双方应(略)交所集团交易服务费的,甘交所集团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 2.标的均以展示(略),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不除杂、不折算,不除皮,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装运及转移,转让标的移交后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让方自行判断,出现以上(略)。 4.转让成交后(略),所需装备、装车及运输均由受让方负责。 5.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名义向第三方销售转让标的,若有违反,造成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略)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7.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略),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略),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8.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略)。 9.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10.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04-17 09:00:00 至 ****-04-29 17:00: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略)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注:上述资料中提(略),须按本报名流程的规定自然人签字按指印、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签字并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略)元),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略)7:00,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转让标的成交后,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略),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况,转让方和甘(略),交易保证金在扣除转受让双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略)易服务费的,甘交所集团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 (1)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2)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未在3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一次性支付全额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略)元),签约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略)7:00,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签约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扣(略),作为(略): (1)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未在3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一次性支付全额交易价款的。 (2)转让(略),受让方未在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HSE合同》的。 (3)《产权(略),受让方未在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HSE安全风险保证金的。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约定为准。 | ||||
附件下载 | 产权交易合同(待签)钢桶生产设备.docx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薛经理 (略) 李经理 (略) |
咨询电话 | (略)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联系人:李经理,联系方式:(略) | |
其 他 | 1.甘交所集团网站(略)com.cn 2.微信公众号:(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