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2023年度审计计划,****审计局自2023年3月24日至12月11日,对G234**交界至**县城段改建工程2023年度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报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立项批复情况
G234**交界至**县城段改建工程是依据****委员会《关于G234 **交界至**县城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宛发改基础〔2019〕43号)批准建设的,项目自G234线**县与**市**交界处起,沿老路至古庄店乡高庄村西**始改线,终止于券桥镇十二里河村北(K32+318),与G234线**至**段衔接,全长32.318公里。其中:利用老路18.827公里,改线**道路13.491公里。**服务区和养护工区各一座。新增占地面积951.14亩。批复开工时间为2019年7月,2020年12月竣工。项目法人为****。
该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24.5m,路面宽23m。其中:中间带宽2m,行车道4x3.75m,硬路肩2x3m,土路肩2x0.75m,设置新泽西护栏;路面为沥青混凝土结构。
该项目估算投资为69248.67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2142.73万元,工程建筑安装费用52110.43万元,占总投资的75.25%。资金筹措方案为:申请国省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根据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勘察费231.1979万元,设计费1333.26万元,施工费52110.4296万元,监理费1302.7607万元,重要设备及材料210.66万元,其他(含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用、建设项目管理费、设计文件审查费、竣工验收及检测费、前期工作费、工可编制费、招标文件及标的编制费、专家评估费、预备费等)14060.3587万元。
2019年9月27日,****运输局《关于G234**交界至**县城段改建工程、S330**金河至荆紫关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宛交〔2019〕272号文)根据设计施工图纸,批复审定该建设项目全长32.257公里,其中利用老路18.5公里,改线**道路13.757公里。工程预算金额核定为72458.8564万元,其中:工程建筑安装费用59009.1152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
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2020年4月22日,****将该****人民政府施工建设;2020年5月6日,****政府****管理局****政府作为该项目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发起及实施。
(三)社会资本方、设计方、监理方的招投标情况
G234**交界至**县城段改建工程经过公开招投标,2021年3月8日,由******公司(牵头人)、******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2021年9月,****政府****管理局签署本项目《PPP项目合同》,****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9140.87万元,社会资本方持股90%,并授权**县弘裕产****公司作为政府出****公司,持股10%。合同约定**期限为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全程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期满移交,项目公司按PPP项目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并享有收回投资、获得合理收益等权利。待经营期届满后,****人民政府****政府指定的机构, 并保证在移交时项目设备、设施等处于完好及正常运行状态。本项目签约合同价格信息为中标年综合收益率6.9%。
2021年10月28****政府批准《关于确定G234**交界至**县城段改建工程PPP项目政府出资方代表的请示》,由于**县弘裕产****公司被******公司控股,不再具备该项目控股条件,调整为**县兴裕****公司为政府方代表,2021年12月9****公司“**交投****公司”。注册资金1010万元,其中:**县兴裕****公司出资101万元,占股10%,******公司出资50.5万元,占股5%,******公司出资858.5万元,占股85%。目前,公司尚未正式运营。
按照《PPP项目合同》,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5494.87万元,资金来源一是上级专项资金19354万元;二是政府配套15000万元;三是纳入PPP项目的投资额度41140.87万元,其中社会资本方出资8226.78万元,政府出资方代表出资914.09万元,其余32000万元,由社会资本方融资。该项目由**通途****公司进行设计,2019年3月18日,********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由**中大智诚****公司与****通****公司组成联合体进行咨询、监理、绩效评价,2021年9月,****发展中心****公司签订了《PPP咨询+监理+绩效评价一体化建设管理服务合同》。
二、项目实施情况及评价意见
(一)审计实施情况
****审计局于2021年7月开始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审计组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随时进场进行跟踪审计。主要督促建设单位(业主)及时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及时办理主要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对于隐蔽工程要及时留存影像资料、提前固定审计证据,并重点关注、帮助指导、解决建设工程中出现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问题。
建设单位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工程结算跟踪审计服务。
(二)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1.黄土洼至高庄段老路段18.5公里完成情况:双侧加宽,改造大桥1座,中桥3座,拆除**小桥3座,拆除**涵洞15道(含变更增加)。**费预估投资2.47亿元,老路7cm沥青混凝土下面层和5cm沥青混凝土上面层已完成,中分带护栏完成16.3公里,矩形石砌边沟27200m,路面标线已全部完成,标识标牌按设计要求已完成施工,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2.33亿元,占老路段预算总投资的94.3%。老路改造平交路口顺接、生产涵、双侧波形梁护栏正在组织实施。
2.高庄**至十二里河村北改线段13.757公里完成情况:**大桥1座,简易立交2座,**小桥3座(含变更增加),涵洞31道(含变更增加),K26+930.8处新**区南水北调主供水管道保护1-4m*4m涵洞,**费预估投资3.67亿元,改线段征地拆迁部分尚未完成,目前分五****施工队全路段实施,路基已实现贯通,路基清表、挖方、填方和石渣垫层基本完成,涵洞含变更增加已完成30道,干疆河大桥已全部完成可以通行,K20+587.3处新增1-13m小桥、牛庄1-13m小桥和杨台1-16m小桥已全部完成可以通行,K18+500~K26+530段16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18cm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和18cm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已经完成。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1.421亿元,占改线段预算总投资的38.75%。
(三)截止2023年11月底建设资金收、支情况
1.收入共计26672.4178万元,其中:
(1)国、省补助17387.2178万元;
(2)县财政拨付配套资金9285.2000万元;
2.支出共计26671.4383万元,其中:
(1****财政局国库股专项资金户失地农民保证金3681.35万元;
(2)拨付拆迁征地款5096.9105万元。包括:
①****财政所拆迁征地款1477.1217万元;
②****财政所拆迁征地款1084万元;
③****财政所拆迁征地款596万元;
④****办事处财政所拆迁征地款230万元;
⑤****办事处财政所拆迁征地款1709.7888万元。
(3)拨付工程款15077万元。
(4)甲供材支出****发展中心扣除沥青款)564.4563万元。
(5)待摊投资2251.7215万元。一****发展中心从国、省补助款中扣除的本项目前期费用1966.7822万元,包括:前期专项评估费等费用30.2万元、工可费52万元、勘察设计费1046.9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487.798万元、巡检费295.0456万元、竣交工验收实验检测费54.8386万元。二****发展中心直接支付的前期费用284.9393万元,包括:调账付G234前期费用63.0387万元;咨询费7.74万元;项目规划选址服务费9.8万元;项目勘测定界确权测绘费2.2万元;环保信息咨询服务费28万元,设计服务费13万元,项目规划选址费10万元,项目PPP咨询服务费29.5万元,**大桥地震环评费1万元,征地勘界费120.6606万元。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公司未正常运营。该建设项目《PPP项目合同》****公司,2021年12****公司“**交投****公司”。注册资金1010万元,其中:**县兴裕****公司出资101万元,占股10%,**宛北公路工程出资50.5万元,占股5%,******公司出资858.5万元,占股85%。 目前,公司注册资金尚未全部到位,公司未正式运营。
2.项目在未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况下开工建设。2021年8月,****发展中心与该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了《G234**交界至**县城段改建工程PPP项目合同》并开工建设。审计发现,截至目前,该项目仍未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3.投资**体资金未到位32000万元。根据本项目《PPP项目合同》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5494.87万元,合同约定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19354万元,政府配套15000万元,纳入PPP项目的投资额度41140.87万元。止审计结束时,社会资本方融资32000万元未到位。
4.重大变更项目,未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县G234**交界至**县城段改建工程全路段原设计20cm水泥稳定土基层全部变为山皮石,服务区及养****服务区1处未施工,但未出具变更手续。
5.改线路段施工进展缓慢。**县G234**交界至**县城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委员会《关于G234**交界至**县城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宛发改基础〔2019〕43号)批准,2019年7月,2020年12月竣工。由于部分路段拆迁未完成及资金缺口较大目前尚未完工。
6.以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均未得到整改
****审计局2021年和2022年进行跟踪审计,发现施工、监理及工程款拨付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和拆迁难度较大,**路段进展缓慢问题,截至目前尚未整改。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发展中心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