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025年除四害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已完成评审工作,现将资格后审结果及成交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资格后审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原因 |
1 | **** | 通过 | / |
2 | **市****公司 | 通过 | / |
3 | ****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公司 | 通过 | / |
5 | **市穗美****公司 | 通过 | / |
6 | **市****公司 | 通过 | / |
7 | ******公司 | 通过 | / |
8 | ******公司 | 通过 | / |
9 | ******公司 | 通过 | / |
10 | **市建城****公司 | 通过 | / |
11 | 青成环境****公司 | 通过 | / |
12 | ******公司 | 通过 | / |
13 | **康洁****公司 | 通过 | / |
14 | **巨****公司 | 通过 | / |
15 | ******公司 | 通过 | / |
16 | ******公司 | 通过 | / |
17 | **新耀****公司 | 不通过 | 《分项报价表》中个别单价报价超过单价限价,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18 | ******公司 | 不通过 | 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80%,没有提供报价理由说明及佐证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19 | **灵威环境美化管理服务有限 公司 | 不通过 | 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80%,没有提供报价理由说明及佐证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20 | **市科****公司 | 不通过 | 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80%,没有提供报价理由说明及佐证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成交候选人公示
成交候选人推荐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项目总报价 (元,含税)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 | 229422.89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巨****公司 | 241695.92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公司 | 285862.39 |
各供应商或其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异议受理部门反映。
异议受理部门: ****造价合约部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9553/135****6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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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