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市**区大桥镇善玉村道路改造工程已由扬****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上级资金。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及标准:拆除路面:厚度15cm,约3200㎡,**道路工程,C30混凝土路面:厚度15cm约3200㎡;厚度18cm,长约240m,宽为2m,管网工程、土石方工程等,具体详见交易文件工程量清单。
2、工程地点:**区大桥镇善玉村。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本工程项目预算价为897552.76元,项目控制价为:762919.84元,(各单位报价不得高出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7、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8、付款方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40%,审计结束付至审定价的70%,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余款。甲方付款时乙方需提供正式税票。
9、工程结算方式:固定单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报名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7、报名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24日9:30-11:30,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地点:****(**路439号园林大厦5楼)。
3、现场报名资料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
(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开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4、报名时需缴纳资料费3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报价资格不能转让)
未在规定时间前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应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8日9:30
2、投标及开标地点:****开标室(**路439号园林大厦5楼)。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2、收款账户名称:********公司
3、开户银行:****公司****路支行
4、银行账号:549****31937
5、特别提醒:****银行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保单等形式开出,无需入账,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缴纳(不接受支票、电汇、现金,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开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保单等原件。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7、(开标时提交)
八、其他
1、中标后中标单位需交10%的履约保证金方可签订施工协议。
2、施工中所发生的地方矛盾由中标方负责自行处理,同时协调矛盾所产生的费用也由中标方承担,因为地方矛盾调解不及时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控制价编制费及评标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不在投标单价中单列,但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在开标会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机构。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路439号园林大厦5楼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14-****5676
****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