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兴建,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略)
一、招标单位:(略)宁溪股份经济**社
单位地址:(略)
二、工程名称:(略)
工程地址:(略)
三、资金来源:(略)
四、工程规模:400万枪式摄像机29台,30W户外防水网络音柱2个等。招标控制价(略).21元。
五、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为准,工期不因假期(略)。
六、招标内容:(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
七、招标方式:(略)
八、投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二级以上资质(含贰级)。
2、具有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上级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上级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已由总公司(上级公司)授权的,总公司(上级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业绩、人员和证书荣誉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人员配置要求:提供1名安防专业工程师(须提供在职在岗的**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颁发的安防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及社保证明文件)。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项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资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独立在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或政府部门或**局派出所等单位承接并完成过视频监控的业绩(须同时提供(略),竣工验收报告,业主评价意见等三项材料,业主评价意见须达到良好以上级别)。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30日。本次招标公告在(略)网站(http://www.gddhxm.com)及招标人公告栏发布。
十、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光盘
投标人到(略)(地址:**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北路60号东城财智广场3栋13层131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由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单位开具收据,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略)7时00分(**时间)
投标人(略):
(1)企业营业(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内容为办理报名手续);
(4)授权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十一、(略)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略)时30分至9时30分(**时间)。
2、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9时30分(**时间)。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3、开标地点:(略)综合楼二楼大会议室
十二、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最低价中标法。
招标人:(略)宁溪股份经济**社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