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街道梅营社区居民委员会现将梅营社区居委会所有,位于**县**街道梅营社区梅营大道下段梅营社区幼儿园对外公开竞价招租,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租标的物
位于**县**街梅营社区梅营大道下段(梅营十组烤房群对面)。
二、租赁物用途
用于经营幼儿园。
三、租赁方式
该宗房屋按现状整体出租,租期五年,年租金底价(略)元(壹拾贰万元整),租金一年一付。
四、公示及报名时间
(略)至(略)午18时止。
五、报名地点
**县**街道梅营社区二楼财务室。报名电话:徐女士(略),柳先生(略)。
六、报名条件
报名者须具备幼儿园办园资质,报名时携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报名时交报名费300元,报名费不予退还。
七、竞价时间、地点
****年4月26日上午09:(略)
八、标的(略)
(略)星期天)上午09:00,到梅营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工作人员带领现场观看租赁物。
九、竞价保证金
竞价前须交竞价保证金(略)元(壹拾万元整),竞价成功者所交竞价保证金转租金收取,未成功者不计利息当场退还。
十、(略)
1.租赁期限为:本次租赁期限为五年,因办学学期原因,期限自(略)。
2.竞价成功者,现场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略)按成交价交清当年租金。
3.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用承租人自行承担,因经营所产生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略)。
4.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当做好防火、防盗及安全消防措施,如发生一切大、小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期间,承租人必须依法投资经营、照章纳税,服从地方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6.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经营(略),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视承租人违约,出租方有权收(略)。
7.承租人需对房屋进行装修,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因投资装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满,承租人所做装修部分,出租方不做任何补偿,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8.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或转让第三方,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
9.合同期至最后一年时,除了交清当年租金外,承租人(略)(叁万元整),押金用于保障租赁期限届满按时移交房屋,并保障移交时垃圾清理干净、水电及各种费用结清及房屋结构完好移交,承租方所交押金房屋移交时出租方检查验收,完好移交后,出租方不计息退还承租人。
10.期间如出租方因政策原因不能出租或政府须收归统一管理该房屋,承租方须在收到出租方通知后一个月内清理移交,不视出租方为违约,不作任何赔偿,租金按剩余期(略)。
11.承租方应(略),租赁期限届满,出租方将收回房屋,另行招租。
十一、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竞价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县**街道梅营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
**县**街道梅营社区居民委员会
****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