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县城道路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朝阳路东段市政道路)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萧县县城道路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朝阳路东段市政道路) | ||||
招标(略) | EP-XXGC(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萧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地址 | 萧县行政大道4(略)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工(略)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新天(略) | |||
地址 | 萧县凤北佳苑7栋201 | ||||
联系人及电话 | 戚工(略)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安徽誉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淮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恒安建设有限公司 | ||
地址 | 萧县龙城镇龙山路159号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山水文园3幢1单元5层506号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祁县镇206国道东侧祁南矿工人村小区11#楼****室 | ||
响应招标文(略)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略).56 | (略).29 | (略).65 | ||
工期(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略)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沈心蕊 | 张丽 | 邱广居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皖 (略) | 皖 (略) | 皖 (略) | ||
综合评估得分 | 99.78 | 99.69 | 99.66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略) | ||||
招标代理费 | 招标代理费****元 | ||||
提出异议的方(略)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略)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略): (1)异议人的名(略)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略)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略),并附有效身份(略)。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单位地址 | 萧县(略)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郝主任(略) |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
附件下载4
附件下载5
附件下载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