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浮宫新圩水闸及配套工程和**市浮宫青年水闸重建及配套工程(EPC)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本项目于2024年4月16日09:00在******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人:****。
代建单位:**市****公司。
项目名称:**市浮宫新圩水闸及配套工程和**市浮宫青年水闸重建及配套工程(EPC)。
建设规模:(1)新圩水闸工程:新圩水闸设置在浮宫大桥南侧25m处(即营盛水产现厂址),从上游往下游方向,水闸由上游铺盖段、闸室段、消力池段、海漫及防冲槽段等部分组成。挡潮闸设工作闸3扇,为平板钢闸门,采用卷扬式启闭机启闭。设计闸孔规模为3孔5.0m(宽)×4.9m(高),闸底高程为-1.00m,闸顶高程5.50m;(2)青年水闸重建规模为5孔、闸孔宽度25.0m。青年水闸工程主要任务如下:①对现有青年水闸进行原址重建,增大水闸的挡潮和排洪能力;②重建管理设施;③对现有主要交通道路、桥梁改造;④水闸上游**护岸形成景观湖,构建优美的水景观。本项目总投资为11710.26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7364.92万元(其中新圩水闸建筑安装工程费为3190.64万元,青年水闸建筑安装工程费为4174.28万元)。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集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 不通过 | 未提供公路 设计资质 |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4、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一名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成员:长江勘测规划****公司)。
(1)投标总报价:****3592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报价:人民币柒拾玖万肆仟叁佰元整(¥794300)。**工程费:人民币陆仟柒佰玖拾壹万玖仟贰佰玖拾贰元整(¥****9292)。优惠下浮率K:7.78%。
(2)项目总负责人:范琴兰,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闽G009-15912。
设计项目负责人:张传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1****0026。
施工项目负责人:范琴兰,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闽135********11637。
(3)总工期(含勘察、设计及施工):54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45天)。
(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验收按法律规定的水利工程相关的验收标准执行。①勘察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能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②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初设及概算审查应达到行业主管审查合格标准、施工图能顺**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③施工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④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5)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经评议,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所附的资格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徐孝亩、邱晓红、吴舒昕、吴居滨、柯馨莹、陈艺坤、曾凡良。
6、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7、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9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浮宫镇镇前路53****政府
电话:0596-****643
联系人:陈先生
代建单位:**市****公司
地址:**市**区海澄镇月港大道20-17号,邮编:363100
电话:0596-****015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邮编:350002
电话:189****3756,传真:/
联系人:毕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市**区水利局
地址:**市**区石码街道**路25号
联系电话:0596-6512314
招标人:****
代建单位:**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