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等失业青年通过见习尽快实现就业创业,请各用人单位积极参加计划的实施。现2024年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用人(略),积极开发就业见习岗位。为离校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失业青年提供充足见习机会,多渠道搭建见习供需对接平台,畅通(略),力争把有意愿的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等符合条件人员都组织到见习活动中。
二、见习单位范围
**县内面向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小微企业,开发一批管理类见习岗位;面向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基层服务平台和各类社会组织,开发一批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满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多元见习需求,更好发挥所学所长。在此基础上,按照不少于1%的比例,精心选(略),集中(略),增强见习吸引力。继续发挥国(略),力争国企提供的就业见习岗位数量不低于本年度招聘计划的20%。
三、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纳入项目范围
1.不遵守《劳动法》的单位。2.在见习期间,不及时给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单位。3.违法经营,财务管理不规范,不按章纳税,有不良诚(略)。4.上年度或本年度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有拖欠员工工资行为的单位。5.经营管理松散,上年度或本(略)。
四、补贴支持
见习对(略)。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有条件(略),提高见习保障水平,并承担对(略)。对吸纳见习人(略),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期限:见习时间满3个月,按月补贴,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五、后续跟踪帮扶
鼓励见习单位积极留用见习期满人员,见习期间或(略),见习单位应及时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略)。鼓励“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与省委省政府“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民实事项目有机衔接,对符合条件的见习单位及见习留用人员申报参加为民实事项目的,在指标分配上给予倾斜支持,并按规定兑现项目人员个人生活补贴待遇,双向激发见习留用的积极性。
六、见习单位申报项目有关事宜
1.申报时间:(略)
2.申报地址:**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303办公室。
3.申报资料:各申报单位可(略),根据要求提供各类资料。
4.联系人: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