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器械厂年产6亿支银针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索引号: **** | 公开目录: 环评公示 |
发文机关: ****分局 | 成文时间: 2024-04-11 |
发布时间: 2024-04-11 |
固环审〔2024〕17号
****器械厂:
你公司报送的由******公司编制的《****器械厂年产6亿支银针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项目,位于**县张广庙镇仲美大道西环路西50米168号,项目总占地面积4693m2,总投资980万元,环保投资7.5万元,银针生产工艺:拉丝-绕簧-除油清洗-焊接-超声清洗-烘干-检验-包装入库,建成后可年产6亿支银针。
二、****公司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及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切实加强项目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
1、废气。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过滤后排放;排放废气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其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处理站处理后(处理工艺:隔油+调节+气浮+混凝沉淀)与纯水制备浓水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污水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1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生产车间密闭,距离衰减等措施,合理布局,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对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进行地面防渗处理,排除安全隐患,防止项目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定期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涉及的外排污染物排放标准发生变化时,按新标准执行。
五、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环保验收,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政策和要求,由固****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如《报告表》中内容与本批复不一致时,以本批复为准。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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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