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2024年第一期公款存放项目进行招标。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庆政办发〔2018〕103号)的规定编制本文件,通过公开招****银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项目内容:
****2024年第一期公款存放项目,存放金额为人民币1600万元,存款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及服务需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庆政办发〔2018〕103号)第五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4.1在**县境内设县级支行;
4.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4.3****银行,人民银行**县支行2022年度综合评级应达到B级及以上。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5.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6.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方式、地址及需提交的资料:
6.1 获取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9日15:00前(**时间),节假日除外。2024年4月25日为本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澄清时间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或答复。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公司现场领取(**市**县大济路236号710室);
6.3 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材料:营业执照、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银行**县支行2022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的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竞标银行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的证明材料。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15:00(**时间)
8.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县濛洲街市场路2号)会议室
9.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年5月9日15:00(**时间)
10.开标地点:****(**县濛洲街市场路2号)会议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8-639616
地址:**县濛洲街市场路2号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夏永聪、周伟平 联系电话:0578-****619传真:0578-****128
地址:**市**县大济路236号710室
12.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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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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