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绿化工程及养护辅材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绿化工程及养护辅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开发区专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24日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4年****绿化工程及养护辅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约为人民币30万元。
5、最高限价:参照采购需求货物清单中最高单价限价的取费标准,在此取费标准基础上,设置0%≤费率<100%的范围作为招标控制价费率区间。招标人不接受其他报价,其他报价均作废标处理。
6、采购需求:2024年****绿化工程及养护辅材采购项目,详见询价文件项目需求;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计划采购量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1 | 杉木支撑1米 | 小头3㎝ | 根 | 10000 | 3 |
2 | 杉木支撑1.5米 | 小头4㎝ | 根 | 15000 | 5 |
3 | 杉木支撑2米 | 小头5㎝ | 根 | 20000 | 5.5 |
4 | 14号镀锌防锈铁丝 | KG | 600 | 15 | |
5 | 裹树布、保湿布 | 双层、宽12㎝ | m | 180000 | 0.3 |
6 | 防尘网 | 5针加密抗老化 | 平方米 | 20000 | 0.5 |
7 | 草绳 | 粗度1CM | m | 50000 | 0.15 |
备注:成交供应商需分批分散送货、项目需求内的数量为计划采购量,结算时按实际需求数量*成交费率*每项最高单价限价按实结算。 |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二、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
关于响应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附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本次采购项目属于货物类,所属行业为工业。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
2.地点:新点****开发区专区。
3.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登陆新点****开发区专区,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09点30分,逾期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解密截止时间:以系统实际显示截止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少于三十分钟。
提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点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开标时间:2024年4月24日09点30分(**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设
八、报价评审
(1)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3)询价采购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供应商随意、恶意报价,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单位提出,由采购单位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公司提出。
2.供应商响应操作路径、相关流程和要求,详情请查阅登录****开发区专区查询。
3、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景兴路288号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方式:156****5657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58****研究院9号楼601室
联系人:单女士
联系方式:158****5291
十一、特别提醒
本次招标全过程要素数据(包含项目动议审批、招标文件制作、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过程、标后监督管理等)均由采购单位录入“****开发区公共**交易项目全流程监察平台”。平台对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中介单位等交易主体进行数据研判分析,若在审批程序合规性、供应商抱团亲密度、响应价格偏离度、投标IP雷同性、开评标过程异常行为、专家评标倾向性、合同比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工程量变更、中标方履约、招标人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监察点出现预警,将按类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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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