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价函
佛耳岩码头商滚泊位技术改造工程
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
佛耳岩码头商滚泊位技术改造工程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已具备编制条件,发包人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集团非招标管理办法,现计划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确定服务单位。
佛耳岩码头位于**市**区境内,鱼洞**路末端的渔洞镇金子沟村,距渔洞镇约3.5km,下距朝**约36km的长**岸,距**市区约28公里。
码头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于2008年建成,投资1.6亿元,占地面积共112亩,设置了1个商滚泊位,1个多用途泊位,商滚泊位设计通过能力17.5万辆/年。二期工程于2019年建成,投资3.7亿元,占地面积共227亩,设置了2个件杂货泊位。
现按实际需求,对一期工程商滚泊位进行技术改造,使其具备干散货泊位功能,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许可。技术改造预估总投资约998万元。
商滚泊位由钢质趸船、钢引桥和下河坡道组成。下河坡道呈“S”型布置,由基本平行于水流方向的三段直线实体坡道组成。
佛耳岩商滚泊位地形情况图
2.3本次询价项目最高限价金额
佛耳岩码头商滚泊位技术改造工程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为20.5万元。
2.4询价范围:
2.4.1本次询价项目为佛耳岩码头商滚泊位技术改造工程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
2.4.2工作要求:
2.4.3本项目费用采取总价包干方式。
在履行合同期间,询价人对因物价变动或其它因素而导致的人工、材料及其它费用的增加不予补偿;合同价不随政策性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供应商参考国家现行和其他的相关规定以及本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费用。
响应报价为完成采购范围确定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供应商为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报告编制费、人员费、材料费、交通费、差旅费、保险费、试验费、调研费、复印费、成果报告专家评审费(会议和专家审查费用)、后续服务费、****公司取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等一切完成工作的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并包含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之内。
2.4.4支付方式:
编制完成送审稿,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支付合同总费用50%;
提交报批稿,取得相关许可,支付合同总费用50%。
2.4.5工期要求:
提交工可报告后14日内提交报告(送审稿);通过专家审查后3日内提交报告(报批稿)。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2报价人承诺没有被****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没有被列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黑名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1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市**区星光大道76号天王星B座23楼总工办。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_4_月_22_日_16_时00分(**时间)。
4.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4.4纸质件按递交要求送达,采用邮寄等其他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的,所有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1本次询价公告及结果公示****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cn/gw/newsInfoMenu.html?id=42 key=2)、****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平台(http://43.****.108:8088/PMS/)上发布。
询价人:****
地 址:**市**区星光大道76号天王星B座23楼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23-****4299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