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2024年裕安区石板冲乡砚瓦池敬老院社会化托管养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敬老院及其范围内的相(略)先满足辖区内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提供生活照料、长期住养、陪伴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空闲床位可开展社会养老;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略),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学分、王红群、蒋朝晖、陆梅、程兆毅、郭长征、刘长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电话:(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略):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略)
(5)对其供应商的(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市裕安区民政局、**市裕安区石板冲乡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 项目联系方式
4.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二〇二四年四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