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62024GD(略) | ||
江门市(略) | 拟募(略)视增资情况而定 | |
(略) | 挂牌截止日期2024-06-17 | |
暂无 |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
G62024GD(略) | ||||||||||||||||||||||
视增资情况而定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51.(略) | |||||||||||||||||||||
对应每1元注册资本认购价格不低于1.(略)元 | ||||||||||||||||||||||
1(略)-1(略) |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
1-1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 | ||||||||||||||||||||||
否 | ||||||||||||||||||||||
| ||||||||||||||||||||||
(略)万元,原股东江门市新会银洲湖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增资企业24.99%股权,原股东江门市新会古井珠西新材料集聚区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增资企业14.70%股权,原股东江门市新会区古井源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增资企业9.31%股权,投资方持有51%股权。 | ||||||||||||||||||||||
增资达成条件: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至少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合格意向投资方须符合本项目投资方的资格条件并接受增资条件,则增资达成。 增资终结条件:本项目挂牌期满后,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方与增资企业未能就本项目增资合同达成一致的;未取得增资企业股东会同意的;因不可抗力导致本次增资扩股无法正常进行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应终止的情形。 | ||||||||||||||||||||||
本次增资扩股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 | ||||||||||||||||||||||
|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人民街5号 | ||||
胡小平 | 成立日期2020-01-06 | |||
10,000(人民币) | ||||
--请选择--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合伙企业其他集体所有制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请选择--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民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或国有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非国有企业集体其他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集体企业外资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略)MA549DNHXK | |||
小型 | ||||
电、热(仅限于向生产企业销售)、冷等综合能源的生产经营和销售;微电网;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储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电动汽车充电和运营;售电业务;能源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3 | 职工人数21人 | |||
江门市新会古井珠西新材料集聚区开发有限公司 | 3,000 | 30 | ||
江门市新会银洲湖能源有限公司 | 5,100 | 51 | ||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源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900 | 19 | ||
16,(略) 万元 | 9,(略) 万元 | 6,(略) 万元 | ||
(略) 万元 | -(略) 万元 | -(略) 万元 | ||
备注 | ||||
9,(略) 万元 | 3,(略) 万元 | 6,(略) 万元 | ||
0 万元 | -(略) 万元 | -(略) 万元 | ||
备注 | ||||
5,(略) 万元 | (略) 万元 | 5,(略) 万元 | ||
0 万元 | -(略) 万元 | -(略) 万元 | ||
备注 | ||||
区县级国资委监管 | ||||
江门市新会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略)G(略)W] | ||||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 ||||
批复 | ||||
1.意向投资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60亿元,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须提供注资证明文件或“企查查”等公开网站查询打印页) 2.意向投资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本项目公告起始日前6个月内任意(略)材料须经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或银行盖章(或电子章)确认) 3.意向投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的年度审计报告。 4. 意向投资方及其所属集团在火电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领域具备(略) 5. 意向投资方近两年在境内5大主体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国衡信国际信用评级中心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大公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上海东方金城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之一的信用级别为AAA级(须提供评级报告或评级证书),或在境外3大主体评级机构(标准普尔、穆迪、惠誉)之一获得投资级以上信用等级(须提供网站截图或相关证明文件)。 6. 意向投资方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通过年度企业信用公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约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书面承诺、“信用中国”网站平台(https://(略)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7.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其自身及所属集团下属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 10 套6F级以上或同等规模天然气发电机组电站项目运营业绩(在建不计入)。(须提(略)) 8. 本项目不接受联(略)。 | |
| |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项目设(略), (1)收购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略),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收购诚意金(略),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收购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不符合资格的,收购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 |
一次性支付 分期支付 | |
- | |
是 | |
按固定金额收取 11,000,000 (元) | |
交易所登记通过后即可交纳 | |
挂牌截止日17:(略) | |
收款单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转账备注:G62024GD0000004+保证金 | |
1.若意向投资方未被确认为投资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产权交易机构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被确认为投资方的意向投资方如不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增资(略)构扣除其应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增资企业所有。 3.若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增资合同约定处置。 4.项目设置诚意金的,处置方式如下: (1)诚意金(略),未经广东联合(略),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投资方未被确认为投资方,诚意金在投资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增资价款。 |
40(略) | |||
1.未征(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不满足拟新增投资方数量的,则),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45次。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以拟新增投资方数量为准),且满足拟募集资金总额、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股份数)、拟公开征集投资方数量要求的),则), 信息发布终结,说明: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在取得增资企业股东会同意后,确定最终投资方,交易各方签订增资合同。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产生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信息发布终结,说明:组织遴选,遴选结果取得增资企业股东会同意后,确定最终投资方,交易各方签订增资合同。 |
竞争性谈判 | |||
本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投资方。当仅产生1个(略),采取(略),经增资企(略),由该意向投资方直接与增资企业签订增资合同;当产生2个或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时,产权交易机构将协助增资企业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并由竞(略)。 竞争性谈判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选择: (1)经谈判后确认的意向投资方每一元注册资本认购单价的最终报价; (2)意向投资方对增资企业认可程度、支持能力、协同度以及未来企业战略发展规划; (3)意向投资方的经营理念与增资企业经营理念的契合度; (4)意向投资方对行业的熟悉程度及相关资源优势介绍。 |
无 |
李先生 |
(略) |
(略) |
http://(略)com.cn;https://(略)com |
(略)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