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00吨农药及中间体项目(3000吨/年97%草铵膦原药、11000吨/年50%草铵膦母液、300吨/年苯唑草酮原药及7000吨/年农药制剂)(二期,300吨/年苯唑草酮原药)
年产30000吨农药及中间体项目(3000吨/年97%草铵膦原药、11000吨/年50%草铵膦母液、300吨/年苯唑草酮原药及7000吨/年农药制剂)(二期,300吨/年苯唑草酮原药) | 项目代码 **** | |
**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书 | |
版本:2018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C2631-化学农药制造 | |
036-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 | ||
污染影响类 | 工程性质 非线性 | |
******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公司厂区内 | ||
****保护局****开发区分局 | 环评审批文号 潍环审字〔2019〕 B10号 | |
2019-07-10 | ||
913********874735B001R |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2022-12-07 | |
19000 |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6000 | |
******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704MA3RQDF85D | |
****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874735B | |
****/****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700MA3N2PR047/913********61471XL | |
2023-05-08 | 验收监测时工况 无 |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3-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04-17 | |
网站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319bKkRT | 自验信息提交时间 2024-04-18 |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2#污水处理站 | ******公司接收标准 | ** | ****处理站总排口废水pH值(无量纲)7.7-7.8,氨氮、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溶解性总固体、总有机碳、石油类、色度日均最大监测值分别为63mg/L、94.2mg/L、0.3mg/L、376mg/L、140mg/L、45mg/L、3688mg/L、152mg/L、0.64mg/L、8(倍),硫化物、甲苯均未检出。由废水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排废水满足******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达标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4#RTO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 | 依托现有 | DA017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83kg/h;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86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42kg/h;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6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5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4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1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549(无量纲);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9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44kg/h;苯系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58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3kg/h;二噁英类最大排放浓度为0.0045mg/m3。 验收监测期间,DA017排气筒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二噁英类有组织排放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2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VOCs、苯系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要求。 | 达标 |
1 | 2#RTO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DA006排气筒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91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9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65mg/m3;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7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732(无量纲);二甲二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4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1kg/h;二噁英类最大排放浓度为0.0044mg/m3;甲醇、甲苯、N,N-二甲基甲酰胺、氯化氢、二氯甲烷、溴化氢、氯气、硫酸雾、溴气均未检出。 验收监测期间,DA006排气筒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甲苯、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要求。甲醇、N,N-二甲基甲酰胺、二氯甲烷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要求。二噁英类有组织排放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2标准要求。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标准要求。臭气浓度、二甲二硫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要求。溴化氢有组织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5标准要求。氯气有组织排放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标准要求。硫酸雾、溴气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 达标 |
1 | 1#RTO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依托现有 | DA004排气筒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8.93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4.5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35mg/m3;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2.8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4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732(无量纲)。 验收监测期间,DA004排气筒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要求。 | 达标 |
1 | 4#焚烧炉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 ** | DA011排气筒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8.02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5.2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13mg/m3;氯化氢最大小时浓度为7.79mg/m3、最大日均浓度为1.79mg/m3;一氧化碳最大小时浓度为77.1mg/m3、最大日均浓度为25.8mg/m3;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6.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5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732(无量纲);二甲二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6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3kg/h;二噁英类最大排放浓度为0.0042mg/m3;N,N-二甲基甲酰胺、甲苯、甲醇、二氯甲烷、氯气、硫酸雾、溴化氢、溴气均未检出。 验收监测期间,DA011排气筒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甲苯、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II时段标准要求。N,N-二甲基甲酰胺、甲醇、二氯甲烷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要求。氯气有组织排放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标准要求。氯化氢、一氧化碳、二噁英类有组织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标准要求。硫酸雾、溴气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臭气浓度、二甲二硫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要求。溴化氢有组织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5标准要求。 | 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隔声装置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功能区标准 | 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落实厂区内污染区(生产车间、罐区、污水站、危废暂存库、事故水池等)的防渗防腐措施,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要求进行防渗,防止对周围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 是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是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是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