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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根据现行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于2024年04月18日组织自主验收,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形成意见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省**市企石镇****路28号1号楼101室
规模: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980m2,建筑面积1980m2。项目主要从事成人用品配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ABS塑胶成人用品配件90吨、TPE塑胶成人用品配件40吨。
(二)环保审批情况。
****位于**省**市企石镇****路28号1号楼101室,****中心卫星坐标:东经114°1'16.230",北纬23°3'24.520"。项目于2023年03月委托,**市****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环评报告于2024年1月4****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4]211号;并于2024年1月10日办理了排污登记手续:****1900MABRNGP507001Y。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0万元。
(四)验收范围
1)注塑、修边工序(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设置在密闭车间内,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2)注塑、修边工序(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加强车间管理,无组织排放;
3)混料、碎料、机制加工工序(颗粒物),加强车间管理,无组织排放;
4)厂区内废气(NMHC),加强车间管理,无组织排放
5)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6)生产及辅助设备,车间隔声、基础减振,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
7)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二、 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相关资料及现场勘察,项目生产设备建设与审批一致。
三、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1 注塑、修边废气排气筒(有组织) | 非甲烷总烃 | 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再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
注塑、修边废气(无组织) | 非甲烷总烃 | 加强车间管理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
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值 | |||
混料、碎料工序(无组织) | 颗粒物 | 加强车间管理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值 | |
机制加工工序(无组织) | ||||
厂区内 | NMHC | 加强车间管理 | **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
地表水环境 | DW001 生活污水排放口 | CODCr |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到市政污水管道,经市政污水管网引****处理厂处理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 |
BOD5 | ||||
SS | ||||
NH3-N | ||||
LAS | ||||
TP | ||||
声环境 | 生产及辅助设备 | 噪声 | 车间隔声、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暂存,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四、 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标尚****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该项目正常运行时;
1、注塑、修边工序(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设置在密闭车间内,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
2、注塑、修边工序(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加强车间管理,无组织排放
3、混料、碎料、机制加工工序(颗粒物),无组织达标排放;
4、厂区(NMHC),无组织达标排放;
5、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市政截污管网;
6、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建议和要求
1、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
4、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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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