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2024-04-19****拥有对前郭县城镇****公司****公司、**省鼎力****公司等8户债权和2处抵债资产拟进行公开竞价转让处置。资产的所在地为:**省**市、**市、**市等地区,现予以公告。
基准日:2024年3月31日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位置 | 资产类型 | 债务人(或产权持有人) | 债权本金(或抵债价值) | 债权利息及代垫费用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情况(或抵债资产情况) |
1 | **省**市 | 债权 | 前郭县城镇****公司****公司、**省鼎力****公司 | 6,000.00 | 2,481.27 | 张俭、石丽梅(已故) | 债权项目原抵押物已接受以物抵债,我司已取得抵债裁定。详见序号8的抵债资产。 |
2 | **省**市 | 债权 | **省鼎力****公司 | 7,390.00 | 10,861.61 | **市宏****公司、张俭、石丽梅(已故) | 位于**市前郭县宏宇富宸小区A38栋综合楼在****超市。 |
3 | **省**市 | 债权 | ******集团有限公司 | 5,800.00 | 3,424.59 | **市****公司、李树武及其配偶柳岩峰 | 1、债权项目原抵押物已以物抵债,我司已取得抵债裁定,资产详见序号8的抵债资产;2、新宇地产100%股权质押担保。 |
4 | **省**市 | 债权 | ******集团有限公司、 **市****公司 | 6,000.00 | 10,415.45 | 李树武及其配偶柳岩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判决未支持柳岩峰保证责任) | 新宇地产以其持有的位于吉****开发区兴原街“**小区”建筑面积33964.10平方米的在建工程(2020年10月转现后面积调整为32511.61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 |
5 | **省**市 | 债权 | 延边经纬****公司 | 17,325 | 42,477.61 | 刘春焕 、唐小林、陈华志、曲元东、陈荷秋、朱惠平 | 由延边经纬开发的位于**市局子街88号的“经纬国际”9号楼-1层、-2层、1层、2层及4层共计69,668.98㎡商业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由刘春焕 、唐小林、陈华志、曲元东持有的延边经纬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刘春焕 、唐小林、陈华志、曲元东、陈荷秋、朱惠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6 | **省**市 | 债权 | 延边经纬****公司 | 2,390.82 | 5,927.05 | 刘春焕 、唐小林、陈华志、曲元东 | 由延边经纬开发的位于**市局子街88号的“经纬国际”9号楼5层10,482.97㎡商业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由延边经纬全体股东刘春焕 、唐小林、陈华志、曲元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7 | **省**市 | 债权 (担保) | ****集团****公司 | 10,000 | 4,243.90 | ****公司、****集团****公司、四****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中心仓库18个粮库(158处)45536.70及土地(18宗)****166.17㎡提供抵押担保 |
8 | **省**市 | 债权(受托处置) | **市金****公司 | 25,000 | 23,761.30 | ****集团有限公司、蓝宁、**市泰****公司 | 位于**市**区中京城小区的1599套在建工程房地产。 |
9 | **省**市 | 抵债资产 | 中国华融****公司****公司 | 7,043.56 | 坐****社区宏宇富辰小区会馆1至11层,建筑面积19,884.63平方米(宗地面积7307.04平方米),已取得相关权属证书,证载用途为营业,目前已建成,具备使用条件。抵债资产系我司通过司法裁定取得。 | ||
10 | **省**市 | 抵债资产 | 中国华融****公司****公司 | 6,814.92 | 位于吉****开发区兴原街坤茂大厦19801.01平米旅游用途房地产以及坤茂大厦5309.61平方米住宅。目前已抵债资产系****法院以物抵债裁定取得。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2024年3月31日)的债权本息余额(股权公允价值)。2、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3、如公告中被投资人、被投资金额、债务人、债权金额、抵押物、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和生效法律文书等法律文件内容为准。上述不良资产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4、上述资产可拆分组包或单户处置。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好,****公司要求付款,能够接受不良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不良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组织。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本次转让资产所涉及的原债务人、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自2024年4月19日起至5月17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431-****1296;黄先生,联系电话:0431-****160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雷女士,0431-****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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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