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1.5万吨电子级磷酸(磷酸精制)及废母液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1、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电子级磷酸(磷酸精制)及废母液综合利用项目
2、项目地点:**市**区**镇工业集中区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25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市**区**镇工业集中区谢吴路114号(市重点化工监测点认定厂区范围内),建成后年产1.5万吨电子级磷酸(磷酸精制),年综合利用废母液及清洗废水7000吨,形成综合利用产物金属表面处理液1.54万吨。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及执行标准如下:
(一)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1号机组纯水制备系统排水经过滤装置处理,初期雨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初期雨水和1号机组纯水制备系统排水回用于冷却塔,废气处理废液作为危废规范委外处置,所有生产废水均不得外排。
****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工程且正式投运后,1号机组纯水制备系统排水经过滤后方可接入****处理厂。废水总排口污染物排放限值应执行《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939-2020)和《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相关要求。
(二)电子级磷酸车间搅拌酸性废气及储罐区呼吸废气经二级碱洗塔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DA004);废母液综合利用车间氧化锌投料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密闭投料+负压收集+二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DA00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治理“以新带老”措施。
磷酸雾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中表1、表3中相关限值;硝酸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表3中相关限值。
(三)合理厂区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四)遵循“**化、减量化、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各项法规和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安全处置。
(五)根据《危废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 通则》(DB 32/T 4370-2022)、《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 1091-2020)及《废机酸综合利用控制技术规范》(DB 32/T4371-2022)相关要求,加强废母液综合利用过程和综合利用产物金属表面处理液的环境管理。在开展环境风险定性及定量评价且环境风险可接受的前提下,综合利用产物金属表面处理液可用于建筑和工程类行业金属的表面处理,不得用作于人体直接接触产品的替代原辅料,或流向饮用水、食品、药品、养殖及种植等相关行业。
(六)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并按《工业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储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和物资,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有效防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八)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按规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持续推进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九)本项目以2#车间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以储罐区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存在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
7、公众参与情况。
****环境局网页在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1日进行了该项目受理公示,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8、承诺文件:。
9、听证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如对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话或****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4-****8334
电子邮箱:****@163.com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