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以下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现场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 | 2024年**区国****监测站基础保障服务 | ||||||||||||||||||||||||||||||||||||||||||||||||||||||||||||||||
准入资格 |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 ||||||||||||||||||||||||||||||||||||||||||||||||||||||||||||||||
采购预算 | 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大写):伍万贰千元整(¥ 52000.00)。 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包括租船费用、交通费用、人工费用、材料费用、废液处理费用等所有费用。因自然灾害导致采水设施损坏或丢失产生的材料费用除外。 | ||||||||||||||||||||||||||||||||||||||||||||||||||||||||||||||||
项目内容及要求 | 一、项目概况 **市**区国****监测站(珠江流域**平洲站)位于**市**区桂城街道三山**。为确保水站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现需采购1年期的基础条件保障服务,确保水站的基础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能够及时应对各种故障和突发情况,以保障水站的连续运行。 二、服务期限 本次采购的服务周期为合同生效起的365个自然日。在此期间,服务提供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对水站的基础设施进行日常维护、故障维修、年度检修等工作。 三、基础保障技术服务要求 1、国控、省****监测站基础保障执行技术规范标准: (1)《国****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环办监测〔2019〕2号) (2)《国****监测站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总站办字〔2022〕494号) (3)《******监测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粤环发〔2022〕2号) (4)《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915-2017) 2、基础保障的巡检、维护要求:
3、服务响应时间 合同期内,中标人应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的技术支持响应。在接到采购人报修后立即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排除故障,特殊故障处理不得超过一周,如不能48小时内排除故障,须向采购人提出延迟故障处理申请。 四、项目考核评价及验收要求 1、项目考核评价 (1)在服务期内,采购人****,对项目维护服务质量进行考评。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作为合同金额支付、项目验收及违约责任等依据。 (2)中标人在服务期满半年以及全年服务期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相应维护台账记录、工作照片(加水印)、维护报告等过程资料作为考评依据。 (3)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开展服务质量考评工作。若服务考评不通过的,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落实整改并出具整改报告;若整改不通过的,采购人不支付合同款项。 2、项目验收 (1)合同期结束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项目验收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结合半年以及年度考评情况组织项目验收。 (2)中标人需为服务质量考评及项目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工作。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 2、项目服务期满半年且服务质量考评结果为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款项。 3、合同期结束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项目验收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40%款项。 4、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采购文件所指“付款、支付”等是指向区财政部门提交支付申请,实际付款时间以区财政部门拨付时间为准。如中标人实际收到款项的时间迟于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不得因此追究采购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若区财政部门要求采购人按照其通知的时间提交支付申请,则采购人按照区财政部门的要求和采购文件的约定(若两者时间不同,以迟的时间为准)办理支付申请手续,即代表采购人已履行了付款义务。 | ||||||||||||||||||||||||||||||||||||||||||||||||||||||||||||||||
现场询价时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 1、****环境局**分局自行采购询价表(见附件,自行下载,密封)。 3、服务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服务方案(对本项目的理解、服务内容、服务方式、质量保证、服务人员安排等,必须涵盖招标提出的所有项目内容及要求)。 | ||||||||||||||||||||||||||||||||||||||||||||||||||||||||||||||||
现场询价方式 | 1、有意向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按照“现场询价时需提交的资料清单”要求准备好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生态环境局****小组提交资料。 2、若参与现场询价的供应商不足2家,按废标处理,择日重新进行采购。 3、****对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及询价。资料审核不通过或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当场告知供应商,取消其询价资格。资料审核通过且报价在采购预算范围内的,按照如下方法进行询价: (1)若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有2家或以上,则按照“价低者得”原则,选定成交单位。 (2)若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仅有1家,直接委托任务给该家供应商。 4、询价小组现场出具询价结果,确认成交单位。 5、****政府网站上发布询价结果公告。 | ||||||||||||||||||||||||||||||||||||||||||||||||||||||||||||||||
询价时间及地点 | 于2024年4月24日上午10时****环境监测站8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询价。 | ||||||||||||||||||||||||||||||||||||||||||||||||||||||||||||||||
采购机构 | 名称:**** 地址:**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环保大厦 邮编:528000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15 | ||||||||||||||||||||||||||||||||||||||||||||||||||||||||||||||||
公告期限 | 2024年4月19 日至2024年4月23日(3个工作日) | ||||||||||||||||||||||||||||||||||||||||||||||||||||||||||||||||
其他必要载明的事项 | 1、本项目公告期间,凡对询价采购公告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采购公告的准入资格和内容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于公告期限来电询问或提出书面质疑。****将答问结果或相关的补充说明以修正采购公告形式在网站中公布,同时对询价开标时间作重新修订,望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 2、投标人须带齐询价所需资料于规定时间内到达询价地点,逾时则视为放弃该次询价资格。 3、投标人如对询价结果有异议,应在询价现场提出。询价结束后提出异议的,一概不予受理。 4、投标人须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
附件1:****自行采购询价表(2024国控水站基础保障).doc
附件2:服务单位资格声明函(2024国控水站基础保障).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