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销售分公司太仆寺旗宝昌镇南环路综合能源站项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字〔(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字〔(略)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及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太仆寺旗宝昌镇宏胜村境内,海张高速宝昌南收费站十字路口西、207国道外环通行路北侧、深能热电厂东侧。现宝昌镇南加油站距旗政府400米,建站于****年以前,功能开间已不(略),按照政府规划需要新建一座加油站,靠近骨干路十字路口,位置(略)。按照最新标准建设多功能服务的加油、加气、充电站,能提升中石(略),是政(略)。同时,本项目具备发展潜力、符合发展趋势。
本项目用地面积****㎡,建筑(略).6㎡。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万元,全部(略)。
二、项目可能(略)
本项目可能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施工期对周边交通的影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略)害、火灾等;施工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等因素。
三、征求公众(略)
为了保(略),同时使得(略)解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略)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建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对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3)征求(略):公示期间,该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可将意见或建议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反映,表达对本项目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加完善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略)。
公示时间:****年4月19日至****年5月5日
联系人:杨宝利 联系电话: (略)
电子邮箱:(略)
地址: (略)
(略)
****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