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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安沟(双洋鞋业段及艾力艾段)河道清淤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询比釆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溪安沟(双洋鞋业段及艾力艾段)河道清淤工程
1.2 采购人:****
1.3釆购代理机构:****
1.4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工程造价约84.4万元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
2.1 采购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2.2计划工期: 30个日历天内。
2.3建设地点:**省**市荔**。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级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安全目标: 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响应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财务要求: / 。
(3) 业绩要求: / 。
(4) 信誉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须附网页查询截图。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其他人员要求以闽建建[2018]37号文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到位。注: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或经年检有效,且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可查询到的信息完整(附**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6) 其他要求:1)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 。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无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无(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4年 4月 18日至2024年 4月 2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在****购买采购文件。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00元。釆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2釆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4月24日 9 时30分,地点为:****政府三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 4月 23日18:00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8其他:无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荔**西天尾 地 址:**省**市荔**
邮政编码: 351100 邮政编码: 351100
联系人: 联系人: 小林
电 话: 电 话: 15******846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qq.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2024年4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