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春市气象局阳春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WB-2402WQC01)
二、项目名称:**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麦地路三巷2号粤欣大厦13层(仅限办公)
中标(成交)金额:35.****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 1.1供应商需要安排1人专职负责对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设备进行跟踪管理,每月至少1次对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设备进行现场巡检,进行设备定期维护和清洁,并把巡检记录登记在案(包括故障时间,故障问题,到场时间,排除时间等),每月上报书面巡检记录。必要时供应商需接受采购人业务技能培训。 1.2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设备出现故障时供应商应即时响应,要求4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处理,并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 1.4供应商负责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设备出现的故障无法进行排除时,供应商应及时聘请专家到场会商检修,并做好积极配合和承担因此所产生的费用。 1.5供应商必须熟练掌握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设备的监控平台,实时监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设备在线情况,确保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设备的在线率达到90%以上。如设备信息有变动,及时更新数据,保证平台在线设备与实际设备数量和地址相匹配。 1.6应采购人要求或者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设备安装所属单位要求改换安装点位置,供应商须及时响应,产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7供应商负责交通、迁移,管理软件升级、巡查、硬件维修、改造、专业人员培训等费用。 1.8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更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设备播放内容。 1.9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设备零部件故障,需要更换时,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 为了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设备发挥较好的信息传播能力和防灾减灾作用,保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设备能够全天候在线、设备故障及时排除、信息网络保持畅通,须有专人负责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设备的巡检、维护、维修和通信保障等工作。 |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1 由采购人根据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设备的在线率对供应商的服务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 评审的合格标准: 1)所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设备的正常在线率均达到90%****村委装修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设备暂停使用除外); 2)除电信运营商的原因和采购人认可的非供应商管理或技术上原因导致数据传输问题外,各设备故障处理时间(故障发生至修复为止)小于12小时。 3)如上级发布新的文件标准,且根据新文件制定的评审标准与前制定的评审标准有冲突,以最新评审标准为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喜峥、詹冠、敖翠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固定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市春城****会展中心综合楼双子星大厦B栋1106号
联系方式:陈主任/****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市阳****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1楼06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662-****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主任
电 话: ****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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