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略)MB0W32167H/(略)-00018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铜官(略)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
名称: | 关于拟对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铜化集团 钛石膏(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略) | ||
(略)性: | 有效 |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4月26日。 联系电话(传真):(略) 邮箱:(略)@qq.com 通讯地址:铜陵市(略),铜官区人民(略) 联 系 人:(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 |||||||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略) | 主要环境(略)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铜化集团钛石膏固体废弃物填埋场项目 | 铜陵市铜官区西湖镇陵阳矿业石灰石矿矿坑 | 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文川环保有限公司 | (略)万元。 | 1.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关规定,规范设计、施工,做好地质、地下水的详勘;做好填埋场防渗系统、渗滤液导排收集处理系统、雨水截排水工程、环境监测系统以及填埋场封场后生态修复等工作。 2.严格钛石膏转运及填埋准入制度,建立源头、装载、运输、填埋处置全过程管理及联单、台账制度。加强钛石膏检验(略),严禁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不符合填埋要求的固废混入填埋场。 3.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不对环境保护目标造成不利影响。采取喷、洒水等措施,降低场地清理、运输、填埋等过程产生的扬尘;采用专用车辆密闭运输并合理选择运输路线,设置进出场车辆冲洗平台,规范填埋作业,填埋方式,当日覆盖,减少扬尘污染;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合理安排运输、填埋作业时间,必要时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防止噪声扰民。《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扬尘、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未落实,不得开工建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 类标准。 4.建设(略),渗滤液收集系统。场内雨水经截流通过坡底排水明渠外排至项目区西侧现有雨水排水系统,最终进入红星河。渗滤液收集后利用罐车抽运回安纳达钛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间接排放至横港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铜陵陵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5.生活垃(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营运期产生的沉淀池污泥运送至本项目填埋区处置;危险废物隔油废渣等依托陵阳矿业危废暂存间(15m2)内进行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必须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防渗和应急处置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略)防范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7.铜陵市重(略)(根据环保部门(略))和5级大风及以上天气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 建设单位(略)(HJ2.1-(略))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略))等规范和文件要求采取网络平台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工作,编制(略),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