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中心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编号:****]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18日17:00至2024年4月22日23:59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主)****,****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成)信****设计研究院****公司 |
候选人代码 | 914********3237820 | 913********26503X1 | 913********328227T |
投标报价 | **工程费用下浮率(%): 5.88 设计费下浮率(%): 11.68 | **工程费用下浮率(%): 7.70 设计费下浮率(%): 13.00 | **工程费用下浮率(%): 5.80 设计费下浮率(%): 16.00 |
质量承诺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候选人资格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候选人业绩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张媛媛 | 刘瑞军 | 韦世春 |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290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地址:**市梅录**北路75号
联系电话:0759--****342
招标人名称:****
日 期: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