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厂房建设项目(变更)
环境影响评(略)(第一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我公司(略)厂房建设项目(变更)的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略)厂房建设项目(变更)
建设单位:(略)
建设性质:(略)
建设地点:(略)(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娄山关酱香白酒产业园高桥集镇片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m2(82.26亩),主要建设(略)水收集池等,年产酱香型白酒****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小车河街道花果园项目M区第10栋3单元13层4号房(小车河办事处)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我公司欢迎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向我公司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在公众意见表中填写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https://(略)com/gs/detail/3?id=****KBtx8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评工作的程序,需征求公众对项目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问题的建议,以及对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3、对项目环保措施的要求和意见;
4、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和意见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信息公开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件(邮箱:(略)@qq.com)等方式与我公司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供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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