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05月13日 09时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提供依据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2)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提供提供投标人的生产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时间:(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略)时间:(略)09时00分00秒(**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略)
开标地点:通过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的最高限价:(略)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县财政局。联系科室:**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略),联系地址:**县南台街道办南田路7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采购内容及(略)。
5.只有从**政府采购网(https://(略)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略)
地址:**省**市(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