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相关厂房及空地公开招租,现将相关招租事宜进行公告:
序号 | 资产位置 | 面积 |
1 | 罗布路111号厂房及空地 | 厂房500㎡及空地173㎡ |
2 | 蕉坑岭路东侧厂房及空地 | 按实际使用需求租赁 |
3 | **园北区A地块厂房 | 厂房10000㎡(按实际使用需求) |
4 | 双山寺路3-2号砖简用房 | 60㎡ |
5 | 金明东**侧长深高速北侧**及空地 | 按实际使用需求租赁 |
6 | 长富北路两侧西郊**侧空地 | 按实际使用需求租赁 |
7 | 金古北区嘉辰**侧空地 | 按实际使用需求租赁 |
8 | 金古**侧(金古明珠正对面)空地 | 按实际使用需求租赁 |
9 | 罗布路西侧池塘 | 按实际使用需求租赁 |
资产相关具体情况****事业部咨询。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应遵循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全面履约、照章纳税等要求。
3.投标人经营项目如有经营资质要求或须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批的,还应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条件或经有关行政部门审批。
三、承租要求
1.我司资产原则上均按现状出租,意向承租人需自行到拟租赁场地了解出租标的现状,并明确承租用途,用途需符合我司规划,标的一至三需整体租赁、标的九仅限于养殖经济鱼类、标的五至九在承租后土地使用税为承租人承担。
2.原承租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企业无租赁意向,我方将在竞拍后30日内清场并将场地移交给承租人。
3.承租方确认的承租面积应符合我司整体租赁规划。
4.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合理使用所租用的资产及附属设施,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设施、不得在租赁土地上随意堆放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得租赁土地做永久性硬化。如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损坏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应严格遵守我司对出租资产的限制性规定,****管理所租赁的资产。
5.承租人不得擅自将资产转租给第三方。
6.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租金及相应费用,承租期内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
7.承租人租赁范围内的一切财产损失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标的九需在周围进行安全围挡、所承租资产的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四、租金起拍价
序号 | 资产位置 | 租金起拍价 |
1 | 金古园罗布路111号厂房及空地 | 厂房7元/㎡/月起 空地0.5元/㎡/月起 |
2 | 蕉坑岭路东侧厂房及空地 | 厂房9元/㎡/月起 空地0.6元/㎡/月起 |
3 | **园北区工业区A地块厂房 | 厂房9元/㎡/月起 |
4 | 双山寺路3-2砖简用房 | 砖简用房6元/㎡/月起 |
5 | 金明东**侧长深高速北侧**及空地 | **7元/㎡/月起 空地0.6元/㎡/月起 |
6 | 长富北路两侧西郊**侧空地 | 空地0.6元/㎡/月起 |
7 | 金古北区嘉辰**侧空地 | 空地0.5元/㎡/月起 |
8 | 金古**侧(金古明珠正对面)空地 | 空地0.5元/㎡/月起 |
9 | 罗布路西侧池塘 | 池塘0.4元/㎡/月起 |
本次招租最终解释权归我司所有。
报名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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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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