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00026 | 信息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公告 |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发布日期:(略):42 | |
怀远县 | 成文日期:(略) | |
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 | 有效性:有效 | |
关于安徽雁湖面粉有限公司“技改搬迁扩建日加工80吨挂面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
怀环许〔2024〕13号 | 关键词:关于安徽雁湖面粉有限公司“技改搬迁扩建日加工80吨挂面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安徽雁湖面粉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技改搬迁扩建日加工80吨挂面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于2023年5月9日经怀远县发展改革委准予备案,项目代码:(略)-04-(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领导小组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位于安徽怀远经济开发区龙亢园区凯宁路南侧,项目占地(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略),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按《(略)项目建设。修改完善后的环境影响报告(略)依据。
二、该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设备擦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怀远县龙亢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怀远县龙亢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三级标准。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输送管道全密闭;投料粉尘、挂面生产线粉尘采用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碎头回收线粉尘采用2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安装消声装置等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区排放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金属等杂物以及脉冲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安徽省实施办法》((略)行)有关规定。
5、项目实施后,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烟粉尘:(略)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相关工作。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在实施时限内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强化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略),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报告表》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略)应当重新(略),《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怀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