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公司拟对以下债权资产进行处置。
单位:万元
序号 | 债务企业名称 | 所在地 | 债权本息 | 抵押担保情况 | 基准日 |
1 | 吉****公司 | ** | 1354.26 | 保证人陈敏雄、李丽珍。吉****公司以其工业房产7088.90平方米及工业土地使用权1804.12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 | 2024年3月1日 |
2 | 吉****公司 | ** | 804.38 | 保证人王树林、王文、王兵兵。债务人将位于**县**镇舍开公路西、******公司南,工业用地使用权19905.87㎡,房屋建筑面积厂房及办公楼9032.47㎡作为抵押。 | 2023年5月30日 |
3 | **市****公司 | ** | 2014.05 | 保证人为赵淑娟、郭长宝;债务人以坐落于**市同太乡街道的仓储用地使用权66005.00平方米及仓储建筑所有权13368.90平方米作为抵押。 | 2023年8月20日 |
4 | ****公司 | ** | 1569.13 | 保证人为田延灼、杜敏杰。债务人以其名下位于**区**镇新合村的工业房屋5347.44平方米,工业土地使用权13042平方米作为抵押。 | 2023年8月20日 |
5 | 吉****公司 | ** | 339.50 | 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抵押物为债务人名下2处房产合计2052.08平方米及1宗土地使用权2355平方米;保证人为5名自然人。 | 2023年5月30日 |
6 | 延边金****公司 | ** | 760.16 | 保证人为金鑫、金**、宋卉、王**。抵押物为位于**市**川镇横道村一组的7处房产(房产面积总计1979.98平方米)、2宗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总计21913.96平方米)。 | 2023年5月30日 |
7 | **县****公司 | ** | 1282.93 | 保证人为程云起、徐凤玲、程通、朱莹雪。抵押物为位于嘎什根乡二力把村5宗土地面积为15668.37平方米,11处房屋建筑面积为7838.99平方米。 | 2023年8月10日 |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处置方式:单户公开竞价转让。交易对象:交易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4月23日;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纪检部门联系人:华女士,电话0431-****2129。项目联系人:苏女士,电话0431-****2125;温先生,电话0431-****9695。联系地址:**市**区自由大路3999号第一国际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