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幼儿园教学楼项目 已由 ****审批局 以广批投资【2024】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幼儿园院内;建设内容:**二层框架结构教学楼1栋、围墙、大门。建筑面积:988.69平方米;合同估算价:****631.1元;计划工期:210日历天;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标段划分: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http://www.****.cn/ )查询投标人信息,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本项目实施“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从**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盲评”。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2日0:00至2024年4月26日23:59(**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或**县公共**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4日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编制要求如下: 5.3.1.版面要求:A4 纸张大小。 5.3.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 5.3.3.字体要求:****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 5.3.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 2.5 厘米,其余均为 2 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 30 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 2 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 5.3.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投标文件暗标部分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 不符合上述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县公共**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九昭****公司 地址:**市**县 地址:**市**区**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 联系人:孔令猛 联系人:马文娟 电话:0319-****760 电话:0311-****904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63.com 备注:****纪委****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19-****252 2024年 4月19日 监督单位:****建设局。 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孔令猛0319-****760 ;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办公室处理: 1、****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 | |